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150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lisa_lee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2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版主评分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活动] 「淡水采风」摄影比赛「淡水好采头」系列活动  (97年11月15日截止 截止收件)
【比赛资讯】

活动网址: tamsui.gov.tw...
截止收件: 97年10月1日起至97年11月15日截止
个人评等: ★★★

【比赛详情】

「淡水采风」摄影比赛「淡水好采头」系列活动简章 (简章下载)

 

主       旨:为推广淡水镇好山、好水借摄影比赛将淡水采邑及风华,收录典藏,以飨大众。

一、主办单位:台北县淡水镇公所

二、承办单位:台北县淡水镇沪尾摄影学会

三、题材范围:凡是在淡水镇一年内拍摄之现有自然、人文、生态等景观作品。

四、材料及作品规格:

1、软片限用135以上(含135)、正片或负片。

2、电子档像不得低于600百万画数之RAW或tiff档案。

3 参加比赛作品需冲印成相片,尺寸短边不得小于八吋,彩色或黑白照片参赛,张数不限,连作不收,不得格放,人工加色、框线、电脑后制、合成、接图或装裱,违者取消参赛资格。

五、收件时间:97年10月1日起至97年11月15日截止。(参赛作品如邮寄须挂号,以邮戳为凭)

六、收件地点:1、淡水镇公所         地址:台北县淡水镇中正路65号一楼服务台。

2、水碓活动中心产业观光课 地址:台北县淡水镇中山北路一段158号8楼产业观光课。

七、评   审:由主办单位成立五人评审委员会、审议评选。

八、评审日期: 97年11月 29日14:00 整于淡水镇水碓活动中心3楼会议室公开评审。

九、评分标准:相片内涵:50%。整体构图: 30%。其他: 20%

十、奖   项:金 牌 壹 名,各得奖金新台币 参万元整,奖杯乙座、奖状一面。

  银 牌 壹 名,各得奖金新台币 贰万元整,奖杯乙座、奖状一面。

  铜 牌 壹 名,各得奖金新台币 壹万元整,奖杯乙座、奖状一面。

  优 选 10 名,各得奖金新台币 伍千元整,奖状一面。

        佳 作 40 名,各得奖金新台币 壹千元整,奖状一面。

十一、得奖公布:

            1、评选结果将公布于淡水镇公所网站,网址 : www.tamsui.gov.tw

          2、评审结束后7日内统一挂号通知得奖人。

十二、颁奖日期: 另行通知

十三、附   则:

1.参赛作品不主动退件。如欲退件请洽产业观光课孙文宏先生(2629-7466转812)亲自领取。

2.参赛作品需未经公开发表,且不得翻拍拷贝、电脑改色重制等,经查有前述情事者,一律取消资格,得奖作品则由主办单位追回该奖项,奖位不予递补。

3.参赛作品,请于相纸背面浮贴个人资料,详实填写题名、参赛者姓名、地址、联络电话等资料。

4.前三名奖项每人限得壹奖,若作品未达到评审标准得从缺。

5.获奖作品应于接获通知后5日内,交付底片、或数位电子原始档审核,审核无误后方予给奖。

6.得奖者须依规定扣缴相关所得税额。

7.凡参赛作品因邮寄途中或不可抗拒之灾害造成作品损害,主办单位恕不负责。

8.得奖作品,重制着作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宣传发表、制作广告、媒体刊登、杂志报导 等权利,不另计酬。

9.凡参加本竞赛活动,视同承认本规则之各项规定。如有变动以网站公告为主、不另行通知。

 


[ 此文章被lisa_lee在2008-08-01 09:04重新编辑 ]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50 (by 不晓得) | 理由: 发表奖励..^^



拗莲作丝寸难绝 枯荷残叶心上秋
藕断丝连情犹牵 奈何愁情上心头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8-08-01 08:44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6578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