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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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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girl
级别:
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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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问题
这两条有何不同呢? 当事人和当事人能力 ?
第 20 条 本法所称之当事人如下︰
一、申请人及申请之相对人。
二、行政机关所为行政处分之相对人。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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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
2008-05-17 11:11 |
down
级别: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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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指事件的「主体」,也就是角色
当事人「能力」是指哪些人可以成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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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
2008-05-18 02:16 |
我爱布布
级别: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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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民诉为两造(原告&被告,上诉人&被上诉人)
刑诉为检察官/自诉人/被告(第三条)
行政程序中为行政程序法20条所定之人
故当事人可理解为事件之主体(程序上对立之人)
有权利能力者有当事人能力(民诉40)
但无权利能力者有时亦有当事人能力(如行政程序法21条)
此乃为符合社会实际状态而由法律特别加以规定
简单说
原则上当事人等同于当事人能力(享受权利负担义务之主体/能力资格)
但 当事人能力系诉讼法上概念
因法律特别规定多采"权利义务主体+机关原则"
个人认为其范围较当事人广
不行~作废~驳回
放肆~无理~大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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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8-05-18 23:12 |
s8910326
级别: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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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当事人能力
不见得是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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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
2008-05-24 13:49 |
lfu700215
级别: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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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条有何不同呢? 当事人和当事人能力 ?
第 20 条 本法所称之当事人如下︰
一、申请人及申请之相对人。
二、行政机关所为行政处分之相对人。
三、与行政机关缔结行政契约之相对人。
四、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指导之相对人。
五、对行政机关陈情之人。
六、其他依本法规定参加行政程序之人。
第 21 条 有行政程序之当事人能力者如下︰
一、自然人。
二、法人。
三、非法人之团体设有代表人或管理人者。
四、行政机关。
五、其他依法律规定得为权利义务之主体者。
简单来说...21条是20条的补充说明
也就是对20条"人"下了一个明确的范围与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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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
2008-05-24 2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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