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689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flytoskya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問題討論] 請教一題法續
國賠法之立法依據為何?
1.民法 2.刑法 3.憲法 4.行政法


everything depends on yourself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11-05 10:12 |
shitman0930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依憲法第24條規定: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
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所以答案就是3。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 (by weifan) | 理由: ~~~感謝回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7-11-05 10:16 |
有容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憲法之第24條:「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者,除依法律受懲罰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所以是憲法。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 (by weifan) | 理由: ~~~感謝回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7-11-05 10:23 |
紫蝴蝶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6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憲法

第二十四條(公務員責任及國家賠償責任)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


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解釋】*釋228號 *釋469號 *釋487號

【相關規定】

§77 公務員懲戒法§9 *民法§186

*刑法§10 §120-134 行政訴訟法§2

*土地法§68 *警械使用條例§10 *冤獄賠償法* 國家賠償法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 (by weifan) | 理由: ~~~感謝回覆^^~~~


看到好文章   [回覆+送花花+推薦]  

是每個好國民   應有的美德   ^^

http://bbs.mychat.to/user.php?u=391384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11-05 10:23 |
flytoskya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3q^^


everything depends on yourself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11-05 10:49 |
juliawan88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4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國家賠償法第一條

本法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二十四條制定之.

熟悉一下法條吧!!! 表情


退一步自然幽雅
    讓三分何等清閒
        忍幾句無憂自在
            耐一時快活神仙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11-05 16:22 |
cb2556525565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感謝大大分享 感激不盡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8-02-25 01:11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313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