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722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upside 手机 葫芦墩家族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头衔:反病毒 反诈骗 反虐犬   反病毒 反诈骗 反虐犬  
版主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病毒蠕虫] 病毒勒索使用者:不付赎金杀你档案
病毒勒索使用者:不付赎金杀你档案

使用者一旦感染Ransom.a Trojan,电脑就会跳出视窗表示每半个小时都会删除一些档案,直到汇款到指定帐户中;骇客还提供技术支援,付赎金后且按照指示解开被锁住的档案却仍不成功,骇客还承诺将研究此问题。

英国资安业者Sophos 指出,有一只新的木马程式Ransom.a Trojan会让使用者的电脑当机,并要求使用者要汇10.99美元到特定户头,才不删除使用者电脑中的档案,并把电脑主导权还给使用者。

使用者一旦感染了这只Ransom.a木马程式,电脑就会跳出一个视窗,表示它每半个小时都会删除一些档案,直到受害者把款项汇到指定帐户中,该讯息还宣称就算是防毒软体也无法回复它所删除的档案。而且当使用者按下Ctrl-Alt-Del以重新开机时,它会跳出另一个视窗,告诉你这招无效;该「勒索程式」会在每次重新开机的时候现身。

Sophos资深技术顾问Graham Cluley指出,这是一种要求报酬的新型态病毒,但目前并不知该病毒的扩散程度如何,这些病毒的散布方式包括垃圾邮件,或是透过浏览器漏洞诱使网友造访含有该病毒的恶意网站等。

有趣的是,Sophos发现这名骇客还提供技术支援,假受受害人已支付赎金,并且按照指示解开被锁住的档案却仍不成功,骇客还会承诺将研究此问题,并且提供一个电子邮件帐号供使用者连系。

这种木马程式也被称作「勒索程式」,它可以破坏或锁住被骇电脑的档案,并要求电脑用户支付赎金;这已经是最近五个星期以来出现的第二起,第一个案例是在今年3月中,有只被称作Cryzip或Zippo.a的木马程式,扬言使用者必须支付300美元以交换被恶意程式锁住的档案的密码,不过当时有许多资安业者都解出了密码。


爸爸 你一路好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6-12-05 01:44 |
lens690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5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来这套...

不过,没碰过真的还不知道有这种东西,如果真的碰上了,该怎么办才好捏 表情



确保电脑安全,勿点选不明档案或网址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12-05 19:19 |
leacks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鲜花 x32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那就在30分钟内备份好所有资料!
直接重灌吧!

在还原前记的多用几套扫毒去扫!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索尼So-net网 | Posted:2006-12-05 19:24 |
lens690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5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如果档案被加密了,除非能破解,不然,备份好资料于事无补吧~



确保电脑安全,勿点选不明档案或网址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12-05 21:30 |
Fanc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也会想这么做
如果其他槽资料没有被感染
直接备份桌面资料跟我的最爱
砍掉C槽重灌啰
不知有没有用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6-12-05 22:53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658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