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795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windwithme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级别: 副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超频 & 开箱
推文 x239 鲜花 x21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一路走来最怀念的手机品牌-Ericsson T系列手机之回顾分享
印象中个人第一次看到手机时是在当兵时期
刚入伍规定交出不该有的电器类,看到这种新奇的产品
当时看到的好像是Motorola CD928,俗称小海豚

不久后在军中时也帮父母办了一只Motorola CD938
新办门号价也要快上万左右,不过很奇怪的是全新的手机在电力方面有问题
原厂跟副厂电池都待机没三个小时就没有电,通话三分钟也会耗光电力...
之后也再办了一只SAGEM MC930,半年内也是因为电力方面的故障问题
对手机的电力与耐用度的信心在这两款手机上信心丧失



先前T28刚推出时,金城武广告打的很大
自己办的第一只手机就是T28sc,当时有优汇的军中方案
3990元绑两年合约方案

个人的T28sc收讯很好.待机也有两天以上.与体积轻巧的优点
使用超过三年,没有当机等等的问题,觉得相当的超值


T28sc,有黑.蓝.黄色三种
最近买来的二手备机
个人使用三年多的为浅蓝色(因意外遗失...)

T28 83g 厚度15mm
这种重量跟厚度在当年是破天荒的设计

照片中的T28年代久远,看起来较老旧













键盘
注音符号贴纸贴在下方的翻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6-10-08 17:52 |
windwithme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级别: 副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超频 & 开箱
推文 x239 鲜花 x21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Ericsson直立手机系列
T28退役后,以990元续约价办了当时的Ericsson T65
以MMS.大尺寸萤幕.五天以上的待机.金城武代言为主打

T65 93g
官方资料待机160~300 Hr
使用远传时显示130小时左右,台哥大为160小时
第一次发现原来不同家的讯号,待机也有长短的差别







sim卡位置设计蛮特殊的







此款手机无法换电池
强调待机有五天以上,以一般手机待机两到三天多的时代
T65用旅充也已经足够





T65后续使用了超过两年半的时间,以其功能与价格,相当的好用与超值







最后要介绍的Ericsson最后一款三频直立式蓝牙手机
T68系列的产品,首款彩色手机,首款可外接相机配备的手机
也是照相手机的始祖
虽为彩色萤幕,待机时间也高达五到七天左右

在Ericsson加入了Sony之后
Sony也照T68小改板推出了T68I


Sony Ericsson T68i
84g 待机五到七天以上,相当的轻巧与高续电力















手机背面







待机画面









实际待机180小时,通话时间8小时37分(依每家讯号来源,时间也会有些许不同)
官方给的资料是待机195~390 Hr,通话3~12 Hr
这个功能也是Ericsson独家特色,T28~T68都拥有,可惜现在已经绝迹了







合照
被丢掉的T300跟摔烂的R310sc没有入镜









没有介绍到R310sc.R380sc.T18s等等手机相当可惜
这篇Ericsson回顾文章其实很久前就想介绍,可惜一直没有很多时间的来写它

Ericsson手机产品曾经创先推出了很多技术
蓝牙.彩色萤幕.超薄超轻.待机长.通话品质佳.显示待机时间
有些技术各厂跟进还在竞争中,也有些在Sony手机市场越来越好的现今,已经慢慢的消失不见

个人手上还有智慧型手机或是新款多功能手机
还是忘情不了Ericsson手机,偶尔也会拿着T39或T68使用
虽然现在手机发展迅速,功能越来越多
但是Ericsson的通话品质.机身较轻与待机时间长的优点,依然是一只相当称职的手提式"电话"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6-10-08 17:5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335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