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76247 個閱讀者
 
<<   1   2   3   4   5  下頁 >>(共 5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Jate 手機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頭銜:凡夫俗子     凡夫俗子    
分類版主
級別: 分類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命理風水
推文 x65 鮮花 x65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版主評分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考情資訊] 郵政特考
精華文章

睽違已久 中華郵政公司終於決定再次招考 總算可以稍解一下缺人的旱象
此次郵政特考是公司化後的第二次招考 上次缺席的人 這次可以大展身手了
整個時程已經確定 資料請見http://www.tabf.org....c_post/
外勤加考了"搬郵袋" 郵帶看起來是真的很大很重 不過~ 可千萬別被嚇倒了
我敢保證只要是正常的"男人" 一定搬得起來 絕對ok 更何況上次還有女生考進外勤
以下我整理曾有人問過的問題答案:
1.中華郵政是"公司化" 不是"民營化" 也就是說   郵局的老闆依然是"政府"

2.郵政在"長時間"內不可能民營化 原因一大堆 其中幾個原因就是:
郵政有"2兆元"拿去幫政府的忙 一兆在高鐵 一兆在國安基金 如果民營化 錢誓必被追回 經濟將出問題
郵政一但民營化 郵資將不可能是這麼便宜
郵政是唯一在偏遠地區有據點的機構 在當地往往負責運輸.儲蓄.匯兌~等超多功能
民營的話定會裁撤那些不敷成本的偏遠據點 弱勢族將會無所依存
所以我個人是讚成郵政民營化的 因為民營後 我的年終獎金將會像中鋼一樣^o^

3.好不好考 是看個人 我是已經考上的 我當然會說好考 但實際上呢?! 很難說吧

4.專業職(二)不管內外勤 起薪皆為24530元

5.別被底薪給乎攏了 因為每個月的實領還得加上各種津貼 內勤大約在二萬八仟多 外勤鐵定超過三萬
而且因為郵局現在除了棺材和靈骨塔以外 什麼都賣 有賣就能分到傭金 有本事的話 實領真是沒上限

6.上述所講的實領不包含"年終獎金" 年終到目前為止 我每年都固定領了"4.2個月" 這筆才是真正爽的

7.現在的郵政人員和以前的郵政人員 唯一的差別就是現在是勞保 以前的是公保
有人會說底薪不同 當然底薪不同 但是"實領"是一樣的 原因就是
現在人員的底薪+津貼=以前人員的底薪 這是基於某些原因 郵政公司所用的障眼法

8.郵局的工作的真的就是做久的算贏 原因除了工作內容都固定 做久自然快以外
重要的就在每年的薪級皆跳一級 一級就差"900元" 也就是說第一年每月底薪皆領24530 則第二年每月底薪皆領"25430" 被評績效高者 甚至可能出現一年跳兩級的情況 也就是說 就算非常混 活了一輩子都沒升級 好幾年以後 每月的實領一樣會非常可怕 這也就是為什麼郵局裡總有一堆死不退休的傢伙

9.郵政公司化後 真的有業績壓力 一般說法都是內勤比外勤業績壓力大 但我沒做過內勤 所以我不清楚
我只知道我外勤做得很混 實在沒啥了不起的業績 原因就是一股不可能只有一個人 每股都有被分到的業績 但你做得不高 別人卻可能做得高 互相cover之下 就可能達到公司的要求 所以頂多偶爾遇到股長會稍微唸一唸 也沒發生過啥大事
(我有業績的話 好像都是莫名其妙自己跑來找我 要不就是買來自己玩玩 或者剛好要送禮順便買去送)

10.外勤就是一般人所說的郵差 是"好像"有點累啦(做久了 有辦法做到照表操課 其實也不怎麼累)
不過時間非常自由 因為是責任制 做完就收工 要從幾點做到幾點 全都是自己在調的 所以如果你們發現我中午12點未到就在數位男女晃來晃去 別懷疑 絕對不是我把信件拿去燒掉 而是我真的下班了
早下班或晚下班真正的決定因素在於該天的信件量 量少 自然早收工
如果有考進台南郵局的 可以來找我 我可以告訴你更多快的絕招
所以郵政真的是個不錯的跳板 因為考上郵政等同立於不敗之地 生活經濟不成問題後 其餘時間絕對可以拿來拼其他更高層次的國考 有興趣的千萬別放過

11.上次外勤考進來的那個女生 絕對不是熊腰虎背 體型一點都不大 比筱玟至少還要矮半個頭以上
而且還是藝術學院畢業的

12.今天在郵局裡看到的公文 清楚的看到"不限年齡皆可報考"的字樣 看樣子經大法官解釋 上次那條有年齡限制的規定 已經違憲 真的是被駁回無疑 郵局是公家的 相信不敢造次 這次考試鐵定不限年齡了

13.公司化後 郵局新進人員不再是公務人員 而是"從業人員" 可是法規也明說"工作時是在執行公務" 大概也只有台灣才有這麼奇怪的制度吧

14.上次考試 補習班大賺一筆 看準了這次郵考鐵定又有賺頭 出書當然不可能比人慢 專搞公職的三家補習班 志光.學儒.大東海 一定都有出郵政特考的專書 需要的可以在書店或在補習班買得到
(難怪那麼多人喜歡開補習班 上次郵考賺不少 這次看準了更有賺頭 最低補習班費居然比上次多了五千多塊 還有更狠的多上六千多塊)

15.郵局內有好大一票身障人士 大家生活挺快樂的 郵政的工作和考試 印象中從未限制過身障人士
只要是考得進來就是自己的本事 其他沒人會想那麼多的

16.色弱顯然也不等於色盲 他既然是規定是"色盲"才無法錄取 所以色弱就不算在規定範圍內
問題在於體檢時的認定 也就是說 體檢者(規定可去的醫院)的認定並填寫於體檢單上資料
才是判定生死的關鍵 只要你有辦法讓體檢單上資料不出現"色盲"字眼 就一切OK


若還有其他問題 再來問我 我再貼 希望大家踴躍報考郵政特考 大家一起吃郵飯


本帖包含附件
zip 郵政特考簡章.pdf   (2022-06-09 14:02 / 58 KB)  
說明:
下載次數:1114


[ 此文章被Jate在2009-04-12 20:31重新編輯 ]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200 (by 霞客) | 理由: 精闢獨到的見解



但願人間沒有恨
但願人間沒紛爭
但願人間快樂到永恆
http://bbs.mychat.to/user.php?uid=1565
獻花 x4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6-09-05 17:40 |
筱玟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貼圖大師獎
頭銜: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淨空法師講課, 孔明神數解籤
推文 x44 鮮花 x82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表情 有沒有看錯...我的名子居然在你的文章內..

11.上次外勤考進來的那個女生 絕對不是熊腰虎背 體型一點都不大 比筱玟至少還要矮半個頭以上
而且還是藝術學院畢業的>>>這細蝦米意數阿 表情


*..-痛苦使人沉思,沉思使人智慧,智慧使人對生活比較易於忍受-..*

強力推薦☆五歲的心願(OSEAM)☆[影片]美麗畫面描繪如同抒情
      散文,勾勒自然和生命循環,贏得全世界觀眾的淚水與掌聲!!

助讀書之經咒(心經+記憶咒)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和信超媒體 | Posted:2006-09-05 18:23 |
Jate 手機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頭銜:凡夫俗子     凡夫俗子    
分類版主
級別: 分類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命理風水
推文 x65 鮮花 x65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意思就是說我那位女同事的身材沒能像筱玟妳那般的黃金比例


但願人間沒有恨
但願人間沒紛爭
但願人間快樂到永恆
http://bbs.mychat.to/user.php?uid=1565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6-09-05 18:31 |
筱玟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貼圖大師獎
頭銜: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淨空法師講課, 孔明神數解籤
推文 x44 鮮花 x82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Jate於2006-09-5 18:31發表的 :
意思就是說我那位女同事的身材沒能像筱玟妳那般的黃金比例
呵...別解釋囉... 表情
肥死了我 哈哈... 表情


*..-痛苦使人沉思,沉思使人智慧,智慧使人對生活比較易於忍受-..*

強力推薦☆五歲的心願(OSEAM)☆[影片]美麗畫面描繪如同抒情
      散文,勾勒自然和生命循環,贏得全世界觀眾的淚水與掌聲!!

助讀書之經咒(心經+記憶咒)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和信超媒體 | Posted:2006-09-05 19:33 |
數位男女177 手機 會員卡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創作大師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1 鮮花 x260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阿 請問有沒有年齡的限制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局域網 | Posted:2006-09-05 19:47 |
Jate 手機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頭銜:凡夫俗子     凡夫俗子    
分類版主
級別: 分類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命理風水
推文 x65 鮮花 x65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上次考試是有一條規則 "年齡限制為30歲 曾在郵局工作半年以上 取得人事室證明者 得延至35歲"
但這導致不少曾在郵局服務過的外包.代辦所~等 因年齡問題連考的機會都沒有 但那些人就算沒功勞也有苦勞 連考都不給考實在是太沒人情 經多次向工會代表陳情 努力爭取下 確實已有收到消息 原本只得延至35歲的限制這條規定被駁回 因此曾在郵局工作半年以上者 這次是應該沒有年齡限制 但新修正的條文是否有好到連從未在郵局服務者皆適用 還是得等簡章出來才知道


但願人間沒有恨
但願人間沒紛爭
但願人間快樂到永恆
http://bbs.mychat.to/user.php?uid=1565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6-09-05 20:40 |
霞客 手機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2 鮮花 x102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國考限年齡 真是荒天下之大稽 且有違背我們憲法之嫌....
中油跟台電 上次被抗議 ...後來也從善如流...

唉 台灣吼 有時真是...賤賤的 反正只要被抗議 就一定改....~"~

雖然我才25 理論上要贊同限年齡...但看到那些 為工作奔波的叔叔伯伯 阿姨.嬸嬸 ...我覺得還是來場光榮一戰吧...


[ 此文章被霞客在2006-09-06 00:17重新編輯 ]


塵與土. 雲和月.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6-09-05 23:13 |
Jate 手機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頭銜:凡夫俗子     凡夫俗子    
分類版主
級別: 分類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命理風水
推文 x65 鮮花 x65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好消息 今天在郵局裡看到的公文 清楚的看到"不限年齡皆可報考"的字樣 看樣子經大法官解釋 上次那條有年齡限制的規定 已經違憲 真的是被駁回無疑 郵局是公家的 相信不敢造次 這次考試鐵定不限年齡了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0 (by 霞客) | 理由: 喔耶! 這樣 穩了啦!


但願人間沒有恨
但願人間沒紛爭
但願人間快樂到永恆
http://bbs.mychat.to/user.php?uid=1565
獻花 x2 回到頂端 [7 樓]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6-09-06 14:59 |
霞客 手機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2 鮮花 x102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那個 看了一下 發現....
天阿! 內勤的缺 也是少到可憐耶....

這個跟小弟 所學有點差距...
不過 郵局真的是條 很讚的路啦!

30kg搬運 那個要在多久內 搬多遠呢? 這相信對女性考生 很重要....


塵與土. 雲和月.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6-09-06 21:43 |
melody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身障考生歡迎嗎?!!!!!!!!!!!!!!!!!!!!!!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0 (by 霞客) | 理由: 考你的司法特考啦....東想西想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台灣教育部 | Posted:2006-09-07 15:43 |

<<   1   2   3   4   5  下頁 >>(共 5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040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