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651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flyou108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1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脸部保养] 你所不知道的化妆品危害(二十 )
使用药用化妆品要当心(中) 

*美白袪斑制剂

黑斑、雀斑是女性的颜面困扰之一,目前在外用品制剂上对付此症最有效的非汞(氨基汞化氯)、与对苯二酚(氢昆)莫属,在药用袪斑霜上使用普遍。

1966年左右 ,含铅。汞的面霜,使得许多女士们成为「黑脸」的中毒症状,才引起人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与重视 。台湾行政院卫生属在1974年第539747号公告中明文规定:化妆品中不得使用汞及其化合物。

你或许认为,含有违法成份的化妆品, 就此消声匿迹了吧!不会的。只要人们贪求快速有效的心态存在一天,它就不会消失 。

2000年7月30日台湾卫生属公布:在坊间抽查80件样品中,其中一件面霜的含汞量高达28.900ppm,值得一心想美白去斑的消费者警惕。这一种成份在化妆品中是不容许添加的。但有些化妆保养品为求速效,在制剂中氨基汞化氯2%~2.5%的添加量是常见的,其后遗症不可等闲视之。

对苯二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政府网际 | Posted:2005-10-12 13:3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0650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