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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台湾] 代亲友缴保费 赠与税上身
出整来源:http://tw.money.yahoo.com/money_news//051004/5/2dd25.html

纳税人帮子理财或投保,代亲友缴纳保费,此时税捐机关是以视同赠与的名义,对纳税人课赠与税,最高行政法院判决指出,当纳税人替亲友缴纳保费,属于视同赠与时,则不问亲友是否接受,这项赠与即已成立,税捐机关可课赠与税。

黄君的母亲及妹妹于八十五年投保新光人寿大吉寿险,保费共一千五百余万元,财政部中区国税局查到这笔保费是由黄君开出支票支付的,国税局因而认定这是黄君对母亲及妹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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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大家一个透过facebook来玩的网页游戏 : 海盗王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 | Posted:2005-10-04 17:48 |
paul3731
数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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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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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眉眉角角的须注意!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0-06 0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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