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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部分負擔 逕卦大醫院 多付100~150元
【記者薛桂文、楊清雄/報導】
全民健保門診部分負擔調漲案,原則已確定,未來經基層轉診、及屬必要回診的兩類病人,部分負擔將維持現行額度,不會增加;只有未經轉診到大醫院的人,可能較目前多付100到150元,包括目前習慣上大醫院拿藥的慢性病患,預料未來都可能加重負擔。
所謂「基層轉診」、「必要回診」的明確定義,中央健保局正在研議細節,預定本月底前提出草案,並有完整的配套措施,之後再與各界協商,送監理委員會討論,最快7月新制上路。
依健保局初步規畫,未經轉診就醫,診所的部分負擔維持50元、地區醫院由50元調為80元、區域醫院由140漲到240元,醫學中心則由210漲到360元,據估計,健保每年將因此增加62億元收入。
不過,健保局總經理劉見祥表示,調整部分負擔並非基於財務考量,而是希望建立分級醫療,讓大醫院集中心力在急重症照護上,減少小病的看診,以使醫療資源獲合理使用;因此只要是正當的利用,病患的負擔都不會增加。
依規畫,初期的轉診制度採多軌制,凡經「社區醫療群」的家庭醫師、或一般診所醫師轉介到大醫院的病人,都可維持現行部分負擔金額,且病患可與醫師溝通,想轉到什麼醫院去;長期目標則希望每個人都有固定的家庭醫師,由其負責轉診。
此外,「必要回診」原則上是指已在大醫院進行治療,而須回診追蹤的情況,但因不同科別、疾病的差異極大,那些病的回診屬必要?又以幾次回診為限?健保局仍在規畫中。
劉見祥舉例,像手術後的回診、住院治療出院後的回診等,理論上都可算「必要回診」,這些病患雖未經轉診,直接到大醫院,並不須加重部分負擔。
值得一提的是,健保局認為,內科疾病範圍廣,且較少有急迫性者,像情況穩定的慢性病患回診,多半只是拿藥而已,其實在診所也可以處理,患者若仍堅持到大醫院去,就會被視同未經轉診的病人,加重負擔。
劉見祥強調,目前許多慢性病人可用3個月連續處方箋,每個月回診拿藥一次即可,已減少許多負擔,如果他們一定非上大醫院不可,又非病情必需,沒道理再給予優惠。
此外,為防將來出現「轉診診所」,專為想上大醫院看病的人開轉診單,健保局將利用IC卡的即時上傳資料,分析醫療院所的病患轉出、轉入情況,若轉診病人超乎異常,將予查核。
事實上,昨天上午侯勝茂應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之邀,到立法院座談時便指出,對於健保財務問題,他一直認為不該將壓力加諸在患者身上,因此,他對部分負擔這個領域,有新的制度變革措施,即必要回診患者的部分負擔予以免收;侯勝茂強調,如此雖可能增加健保財務負擔,但卻可以減輕需回診患者的財務壓力,應該是相當符合全民共識的措施。
【2005/03/16 民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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