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340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josray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小說][分享] 我喜歡妳
愛你 ~~ 不簡單

但絕不會比上不愛你還難

當反覆對你問愛我嗎?

你雙手交叉胸前

用你的眼睛說話

我才相信 為什麼眼睛不會說謊

我喜歡妳。

  如果可以,我反而比較盼望能夠站在妳的面前,親自告訴你。這樣,透過我的雙眼,透過我因緊張而起伏不定的胸膛和來回搓摩的雙手,你也許比較容易查覺,在我不安的神情背後蘊藏著更多的誠懇與認真。

  不夠勇敢,是我終究選擇用寫信表達心意的一種藉口。害怕說不清楚、害怕說不得體、害怕讓你覺得尷尬、害怕……,所有的擔憂,其實都是來自對妳的太過在乎。

------是真的喜歡我嗎?還是你又在耍弄什麼把戲了。

  不敢相信我突如其來的告白,也許你會趕快翻過信紙,又檢查了信封,看看是不是可以發現「妳上當了」四個小字偷偷地落在某個角落裡。沒有,這封信沒有虛偽造假,沒有嘲弄把戲,除了白紙墨水的重量,在封緘的時候,我只放進了我對你的喜歡心意。從很久以前、從我自己都不清楚何時情愫悄悄蔓延的時刻開始累積的喜歡心意。

  高中一年級的時候,有一次和妳站在學校東棟四樓的走廊聊天,那時候,很欣賞妳可是彼此不很熟悉,我問妳「妳過去印象中的我是怎樣的人?」

「聽說,你不太尊重女生,會欺負女生。」妳微微地側著頭,避開有點刺眼的陽光,淡淡地笑著、說著。

「現在呢?」我好奇地追問著。

「應該不是吧!」

  站在妳的左側,透過空氣流動的暖暖溫度和微微的風,我不僅聽見了你的回答,妳的聲音、妳的微笑和耳際被風撩亂的髮,讓我真的感覺你有一種溫柔的穩定力量。我想,我的心是從那一刻開始傾斜的。

  天平的一端是逐漸滋長的思慕,我的理性層面則不自覺地在另一端持續加碼──友誼。我以為透過精準的控制,它應該可以維持平衡,甚至向另一端偏去。所以過去這麼多年,多數時候,應該可以說,我把一個不錯的友人的角色扮演的很好。

  但是,我忘記一件事了。天平是有限制重量的,超過太多便會扭屈、變形,而且感情不是琺碼,它會不斷發酵、擴張,甚至把友情那一半都吃掉。

所以,我決定坦白。

  像是高中物理實驗課時,花了兩個小時最後得到一個可能超過標準誤差值的答案時,我還是選擇在實驗手冊上填上它。因為它代表著我過去時間的真正努力,我也許沒有把握住正確的操作要領、時間控制不好,所以數據不對。

  但是,我很認真。因為清楚自己真正重視什麼,所以義無反顧。把過去我最重視的一段友誼推上檯面作為我未來生活的賭注,對我而言是一種很大的風險,尤其二十五歲以後好朋友少一個是一個,然而,這卻也是一種決心的展現,用你不能懷疑的友誼純度作為代價,這樣也許你可以量度出我心意的真假。告訴你喜歡你並且讓你真切地相信。這是我的第一步。

  我很清楚,二十五六的年紀,已經不能完全用風花雪月充填生活,我也不是抱持著這種想法。我真的很喜歡你,我也準備很認真的與妳交往,只要妳願意給我一個機會。只是“情淺不能言深”,不到“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地步,說的太多,只是徒增你的困擾。

  幾天前,在搖晃的電聯車上,遇見了妳。「也許是還沒遇到吧!」你這樣描述著我的稍稍理智的感情態度。…………我遲疑了很久,沒有接上話來。此刻,你應該可以明瞭我的心意。選擇在不很恰當的時間、地點出手,現在的我像是站在岸邊,一身淋漓地向佇立在前方山頭上的妳喊話。也許有點狼狽,也許你有一點迷戀翠綠的林木,不過,我還是要大聲呼喊,盼妳聽見,我喜歡你。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5-03-13 18:12 |
Ivon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個人商品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驗證會員
級別: 榮譽會員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鮮花 x1423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josray於2005-03-13 18:12發表的 我喜歡妳:
愛你 ~~ 不簡單

但絕不會比上不愛你還難

當反覆對你問愛我嗎?
.......
有時候不喜歡做得事情
有時候也是要想辦法的做好啦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9-27 23:18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389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