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236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smtttsmttt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小孩] 漫談過敏疾病之治療
台大醫院兼任主治醫師 周正成

過敏疾病,是台灣兒童最常見、影響日常生活與課業學習最重大的慢性疾病。所謂『過敏疾病』,是指有過敏体質的病童,在接觸了環境當中的過敏原或非過敏的刺激因素之後,局部產生慢性發炎反應的疾病。當這種慢性發炎反應表現在氣管、鼻子、皮膚或眼睛,就分別形成氣喘病、過敏性鼻炎、異位性皮膚炎或過敏性結膜炎等過敏疾病。
所以過敏疾病有三個特點:
(一)遺傳之過敏体質,(二)接觸環境中之誘發因素,(三)局部之慢性發炎反應。要預防過敏疾病或治療過敏症狀,就須從這三個特點著手,也就是:(1)改善過敏体質,(2)避免環境中之誘發因素,與(3)以藥物治療改善局部之慢性發炎反應。
避免症狀惡化,期待体質改善


『過敏疾病能不能根治?』『有沒有辦法可以改善過敏体質?』始終是過敏病童父母最關切的問題。針對這問題,目前有幾個解決的方向:(一)期待『過敏原疫苗』的研發成功,(二)對特定過敏病童進行『免疫治療』,(三)避免未經臨床試驗或沒有正式醫學報告的偏方,以及(四)期待病童成熟長大,過敏体質自動改善。

『過敏原疫苗』的研發,目前已有令人興奮的初步結果。將過敏原蛋白質或其對應核糖核酸加以處理後,注射入實驗動物体內,可以改變實驗動物免疫反應,使其不易對此過敏原產生過敏反應。這些研究顯示,人類將有可能製造安全無慮的『過敏原疫苗』,使過敏病童無懼於一些常見的主要過敏原。從動物實驗到全民接種之間,將是一段漫長的醫學歷程,然而我們可以樂觀地殷切期待著。

在過敏原疫苗尚未問世,目前較為醫學界所接受的『改善過敏体質』的治療方式,包括用於特定氣喘及過敏性鼻炎病童的『減敏療法』與用於重度異位性皮膚炎幼童的『免疫球蛋白治療』。減敏療法,是就病童已知之過敏原以皮內注射的方式(口服方式的療效及安全性,正在臨床評估中),由低濃度低劑量,逐漸增加到高濃度高劑量,使病童在注射過程中,逐漸改變過敏体質。大約有四分之三的病童,在減敏治療之後,臨床症狀確有改善;尤其是氣喘症狀之改善,較鼻炎症狀明顯。不過由於過程須經二至三年以上,治療時偶會誘發過敏症狀,以及部份病人停止治療後復發;目前減敏治療通常用於發作頻繁或症狀嚴重之病人,且建議應由兒童過敏免疫專科醫師決定應否治療及進行治療。極少數異位性皮膚炎之幼童在嚴重避免接觸空氣或食物過敏原,適當生活照顧或必要之藥物治療後,仍有重度的臨床症狀,這時可在兒童過敏專科醫師評估之後考慮接受免疫球蛋白治療。價錢昂貴,可能干擾疫苗接種,以及長期療效雖樂觀,但仍待審慎評估,是這項治療的缺點。

只要是醫師不能拍胸脯保證根治的疾病,訴諸口耳相傳或托諸古籍的民俗療法或健康食品,原是人之常情。不過審視目前坊間流行的花粉、蜂膠、羊奶、養生藥膳、促進免疫力的各種健康食品或昂貴器材,絕大多數未經臨床試驗,沒有正式醫學研究報告,沒有內容成份之詳細分析記載,更無長期服用之安全性評估。每當病童家屬問及是否應服用或使用這些偏方時,常令人搖頭嘆氣,不忍反問為何只擔憂成份明確之藥物傷身,卻勇於長期服用成份不明之所謂養生食品? 只盼許多無臨床醫學訓練,未真實審視醫學研究報告,只憑口耳相傳或古籍記載,就草率為文的通俗書版雜誌作者,能捫心自問良知,莫以己未深信之學,而自為宗師,遺禍世人而不自知。

過敏病童的家長,總會擔心過敏疾病會終身有之,無藥可癒。幸而,大多數之過敏疾病,均隨年齡長大而日漸輕微。雖然有些過敏病人至成年仍會發病,極少數病童會病情惡化嚴重。異位性皮膚炎在學齡之前,氣喘病在初中國小之間,過敏性鼻炎需再年長一些,症狀大多會明顯改善。而醫師的主要功能,在病童發病的歲月,陪同父母一起和病童照顧自己,以非藥物或藥物,預防病發、減少發作、控制症狀,然後樂觀地期待病童隨著年齡長大,而体質改善。氣喘發作,不要任其頻繁而嚴重;過敏性鼻炎,不要忽視中耳炎及重度慢性鼻竇炎的併發症;異位性皮膚炎,不要任其搔癢而皮膚粗厚;經由環境控制與妥適使用藥物著手,過敏疾病大多數會愈來愈好。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2-28 16:57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4994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