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9894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anyingxmv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Linux][發表] Linux远程管理协议(RFB、RDP、Telnet和SSH)
提到远程管理,通常指的是远程管理服务器,而非个人计算机。个人计算机可以随时拿来用,服务器通常放置在机房中,用户无法直接接触到服务器硬件,只能采用远程管理的方式。

远程管理,实际上就是计算机(服务器)之间通过网络进行数据传输(信息交换)的过程,与浏览器需要 HTTP 协议(超文本传输协议)浏览网页一样,远程管理同样需要远程管理协议的支持。

目前,常用的远程管理协议有以下 4 种:
  • RDP(remote desktop protocol)协议:远程桌面协议,大部分 Windows 系统都默认支持此协议,Windows 系统中的远程桌面管理就基于该协议。
  • RFB(Remote FrameBuffer)协议:图形化远程管理协议,VNC 远程管理工具就基于此协议。
  • Telnet:命令行界面远程管理协议,几乎所有的操作系统都默认支持此协议。此协议的特点是,在进行数据传送时使用明文传输的方式,也就是不对数据进行加密。
  • SSH(Secure Shell)协议:命令行界面远程管理协议,几乎所有操作系统都默认支持此协议。和 Telnet 不同,该协议在数据传输时会对数据进行加密并压缩,因此使用此协议传输数据既安全速度又快。
RDP 对比 RFB
RDP 协议和 RFB 协议都允许用户通过图形用户界面访问远程系统,但 RFB 协议倾向于传输图像,RDP 协议倾向于传输指令:
  • RFB 协议会在服务器端将窗口在显存中画好,然后将图像传给客户端,客户端只需要将得到的图像解码显示即可;
  • RDP 会将画图的工作交给客户端,服务器端需要根据客户端的显示能力做适当的调整。

因此,完成相同的操作,使用 RFB 协议传输的数据量会比 RDP 大,而 RDP 对客户端的要求比 RFB 更苛刻,RFB 适用于瘦客户端,而 RDP 适用于低速网络。
瘦客户端是相对于胖客户端而言的,比如,人们使用 QQ,需要下载客户端,这属于“胖客户”;反之,通过浏览器就可查阅网络上各种资料,无需再下载其他任何软件,这属于“瘦客户”。简单理解,瘦客户端指的是最大可能减轻客户端的负担,多数工作由服务器端完成;胖客户端则相反。
Telnet 对比 SSH
Telnet 协议和 SSH 协议都是命令行远程管理协议,有共同的应用领域,常用于远程访问服务器。

相比 Telnet 协议,SSH 协议在发送数据时会对数据进行加密操作,数据传输更安全,因此 SSH 协议几乎在所有应用领域代替了 Telnet 协议。
在一些测试、无需加密的场合(如局域网),Telnet协议仍常被使用。
Linux远程管理软件
基于以上 4 种远程管理协议,Linux 远程管理服务器的软件可分为以下 3 种:
  • 类似于 VNC(基于 RFB 协议)的图形远程管理软件,如 Xmanager、VNC VIEWER 以及 TightVNC 等;
  • 基于 SSH 协议的命令行操作管理;
  • 类似 Webmin 的基于浏览器的远程管理,此种管理方式只提供简单的管理窗口,可用的管理功能有限;

介于安全性和稳定性的考虑,大部分的服务器都舍弃图形管理界面而选择命令行界面,因此远程管理 Linux 服务器常使用基于 SSH 协议的命令行管理方式。

目前,基于 SSH 协议常用的远程管理工具有 PuTTY、SecureCRT、WinSCP 等,这些管理工具的具体使用下节给大家详细介绍。


[ 此文章被amore12在2020-12-16 09:58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9-08-21 18:59 |
zzwl1281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帳號封鎖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回 覆 鎖 定 :

  此回覆已被鎖定,只有『管理員及回覆者』看的到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23-02-22 08:44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941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