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090 个阅读者
线上游戏 快速索引
RF CSO LUNA 墨香 寻仙 暗黑 洛汗 运命 希望 仙剑 诛仙2
天堂 天堂2 SD钢弹 劲舞团 爆爆王 三国志 枫之谷 QQ三国 魔物猎人 梦幻诛仙 烈日风暴 剑侠世界
艾尔之光 天子传奇 中华英雄 幸福五角 永恒纪元 天翼之炼 热血江湖 恋爱盒子 吞食天地 吞食天地2 光明战记 天龙八部
战栗时空 第九封印 完美世界 仙境传说 魔兽世界 星海争霸2 无尽的任务2 极速快车手 武林群侠传 全民打棒球 跑跑卡丁车 SF特种部队
三国群英传 未来启示录 暗黑破坏神 真三国无双 梦幻龙族传说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lulu1212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手残不要怪职业弱拳师新版本全方位分析(上)
手残不要怪职拳师其实不弱的,虽然在同等装备技术的情况下拳师的伤害最低,但是我们拳师拥有很多无敌技能,生存能力强。例如:qess拳舞冰花。而且我们拳师的操作感,打击感,机动性很强。例如:可以移动抽筋,可以移动格挡。还有就是啪啪啪声音很带感吖。但是,拳师这职业高操作低回报这也是事实,但是也不代表弱。所以用一句话来总结,手残不要怪职业弱。

  副本定位。我个人觉得拳师副本定位就是T,但是这得建立在有一定装备基础,因为没钱玩毛。但是组野队的时候队伍里有剑士一般队友都喊剑士去T,原因不明。这个时候呢,我们安静的当个buff师就好。

  装备选择。拳师的装备选择一直在撕逼,然而我的观点是别人的玩法不一定是自己的玩法,自己的玩法不一定适合别人,自己去摸索适合自己的打法就好了。 S3在这不作讨论,因为我没有!

  首先是祝福S1。超过一半的拳师都是在用祝福S1。这武器是加的冲拳所以首饰选3火是没有问题的(打标点太麻烦了下面不打标点了)如果选择了3火首饰那么肯定是用猛虎春丽这手法输出如果想用爆拳回天当T的话我不建议用3风首饰因为爆拳是没有属性的而且据说下次改版不同步韩服拳师技能所以用祝福S1走爆拳回天的我建议用老手势老手势的爆伤比新的高能最大化提高爆拳伤害这样仇恨才稳祝福S1就说到这。

然后到了目前撕逼最严重的星云武器了。首先是1段流星和1段彗星。我个人觉得1段的流星是比1段的彗星要好因为一段的彗星是做不到用通北点到4层伤害的提升不明显而流星一段一般情况下两组2r是可以触发一次回天脚的一脚最低也1W5了伤害远远高于彗星1段所以在1段的时候我建议用流星。但是不打算升武器的话还是用祝福S1吧。

到了8段或者更高的段之后彗星和流星的伤害我个人就觉得差不多了流星8段一脚有好几W把彗星4层点穴的通北也接近10W把但是呢我推荐用彗星因为用彗星可以一直通北接点穴还有就是用彗星不一定就要用猛虎春丽输出因为彗星的优势是点穴我个人觉得用彗星走爆拳回天3风也是可以的在3风的情况下有彗星的点穴可以把升龙的伤害也补上来这样可以做到个个技能伤害的最大化即使用3火猛虎但是boss会清buff 会乱跳不可能全程点穴肯定有那么一些时间是真空期所以8段星云武器后我推荐彗星首饰手法看自己喜欢。

然后到了祝福暗黑祝福暗黑是拳师性价比最高的武器无论3风3火都可以毕竟加的是主输出技能闪电也啪啪啪的3风仇恨稳3火伤害爆炸关键是以后出了星辰武器还能换10段星云再换1段星辰啊!!!有钱的还是用祝福暗黑吧祝福暗黑是拳师最好的武器这是公认的说S3不服的那你就继续不服吧毕竟我没S3。业弱 拳师现版本全方位分析
以上攻略来自无冬论坛,仅供参考

《i7391轻松交易网》是港澳台专业游戏虚宝交易网站,提供游戏币、游戏道具、游戏帐号、游戏点数卡的买卖资讯。卖家手续费仅3%,买家免手续费唷!各大游戏专属交易区商品应有尽有,Mycard、GASH等等点数卡93折起,多样商品优惠中!
另外,i7391轻松交易网热烈招商中,欢迎踊跃洽询唷!

客服服务时间:09:00-01:30
台湾:(06)215-8111海外:0591-87860889                     
港澳:852-81977391传真:(06)215-8222
信箱:service@i7391.com Skype:servicei7391

最后,有空欢迎到i7391轻松交易网逛逛唷^_^
http://www.i7...com/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5-11-27 09:51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2860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