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381 個閱讀者
命理服務》 數位論命舘 | 免費排盤 | 星僑易學 | 五術書籍 | 線上論命 | 影音論命 | 八字命書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數 | 周公解夢 | fackbook 粉絲專頁 |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adamlee9 手機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貼圖天使獎 社區建設獎
頭銜:                       &n ..                       &n ..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353 鮮花 x745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分享] 五八六七果因轉、但轉名言無實性.
五八六七果因轉、但轉名言無實性:
此言轉識分位。
雖說六七二識是因中轉。五八二識乃果上轉。
其實轉無所轉。但轉其名。不轉其體。
故云但轉名言無實性。

非心非佛:本來無病,何需用藥

諸位認為自己有病嗎?是不是病的不輕,
然而在你覺的病的很嚴重的時候,
禪告訴你,其實你根本沒病,
有智慧的人當下便能承擔無病,
而有些人假裝自己無病,事實上還是病的不輕。

但學無心、但莫憎愛,這就是藥,在治你的有憎愛之心,
如果你本來沒病,又何需學無心,又何需莫憎愛呢?
祖師非不得已給了你這帖藥,只因你執有病,
所以諸位應該提起智慧寶劍,直取無病之體,
那一切病便能不藥而癒。

如果你的知見是認為自己有病,那就有了教下種種方法對治,
所以你還想怎麼見性呢?你需要什麼方法呢?
本心的呈現難道需要方法才能呈現嗎?

所以祖師說即心即佛,意思就是你的心沒病啊!

世尊一日示隨色摩尼珠,問五方天王:「此珠而作何色?」
時五方天王互說異色。世尊復藏珠入袖,
卻抬手曰:「此珠作何色?」
天王曰:「佛手中無珠,何處有色?」
世尊嘆曰:「汝何迷倒之甚!吾將世珠示之,
便各彊說有青、黃、赤、白色;吾將真珠示之,便總不知。」
時五方天王悉皆悟通。
從上面憨山大師開示中,我們可以知道,教下是轉識成智,
而宗門是識本是智,不須轉。

本自無迷,悟亦不立

接下來末學都是談比較深一點的,希望大家仔細聽我道來:

大家修學佛法的目的無非是要求得了生脫死,
不想因為迷惑而再輪迴六道,因此絕大多數的人執吝自己是迷的,
轉而希望了悟生死以求解脫,
這樣的作法其實還是落入迷悟的圈套裏跳不出來,
智常禪師開悟時曾作了一首偈:

「無端起知見,著相求菩提,
情存一念悟,寧越昔時迷;
自性覺源體,隨服枉遷流,
不入祖師室,茫然趣兩頭。」

今天很多學禪的人,他用錯了功夫,著相而求菩提,
認為有法可修,有法可證,所以六祖曾說他沒有一法與人,
因為如果給你一個法,你就會認為有個悟可得,
其實這樣的悟還是迷,
因為這個悟還可以被超越。

知道這個道理以後,我們不要再被法所欺騙,
你不要一直認為自己是迷,自性從無始以來本來就不迷,
不是你做了以後才不迷,是本來就不迷,
記得世尊曾舉過一個故事,有一個母親她擁一顆價值連城的寶珠,
但她不想讓兒子太早得到,所以她把寶珠縫在衣服裏面,
母親過世後,兒子生活過的窮途潦倒,他一直認為自己很窮,
而不知道身上有一顆價值連城的寶珠,
就這樣一直是一個身懷富有的乞丐。

世尊說這個故事,其實就是在說我們,我們本來就不迷啊,
這顆"本來不迷"的無價寶珠一直都在,你要自己去發現它,
你不用到處去找,就在你身上,
它就離你很近,它是得來不費功夫。

不要認為自己迷,然後修了以後才不迷,
大家一定要建立起正確的知見,不是修了才不迷,
那你現在知道了以後,就不要錯用功夫,
應該去直取現前這顆心本來就不迷,
所以六祖悟後說了很多本來的話,
「何期自性,本來清淨;何期自性,本不生滅;
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期自性,本無搖動;
何期自性,能生萬法。」

諸位不要認為六祖悟後才得到那些本來之語,
其實那些本來之語一直都在,不是悟了才有,
這個知見諸位一定要記得,
才不會修來修去,總是墮在迷悟的兩邊。

按這裡檢視影片,登入論壇可以直接觀看


[ 此文章被adamlee9在2014-03-24 18:08重新編輯 ]



虛擬的世界虛擬的心年輕的宇宙年輕的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4-03-11 10:14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0949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