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207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980715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考情資訊] 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法 10年內吃3丙就淘汰
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法 10年內吃3丙就淘汰
NOWnews – 2012年10月18日 下午2:12





記者康仁俊/台北報導考試院會今(18)日通過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丙等比率訂為1%到3%,10年獲得3丙就淘汰,每年至少2700名公務員會吃丙,考試院強調,考績法會落實「同官等」比較,以避免丙等都是新進或低階人員;另有團體績效評比,團體表現優異,可不受丙等比率限制,全案將再送立法院審議。
依據考試院版考績法修正草案,明訂考績分優、甲、乙、丙、丁5個等級,優等不得超過5%;考列甲等及優等比率合計不得超過65%;丙等訂1%到3%,公務人員10年內3次丙等就資遣或退休,但後功可抵前過,10年內有1年考列優等或者連續3年考列甲等,可以抵銷丙等1次。
據統計,全國共有27萬人適用考績法,去年有430名公務員(約0.16%)被打丙等,若以修法後的1%丙等計算,未來全國每年約有2700個公務員將會吃丙;若以3%丙等計算,修法後約有8100名公務員吃丙。
考試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希望行政院修正相關規定,讓公務員「年終工作獎金」與「考績獎金」脫鉤,讓考績被打丙等的公務員雖然沒有考績獎金,但也可以領取年終工作獎金。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2-10-18 16:24 |
陳阿遠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拍馬屁----考績甲等
會做事----考績丙等
這只是濫權的做法
若只是不得長官緣
只有吃餅的份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0-18 22:08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931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