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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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甲的主觀上一直有意圖為自己不法的所有,且有詐欺及侵佔的故意,而為以下之行為
1.甲買100元的物品,拿500元給乙,而乙以為甲拿1000元,而找900元給甲.甲收受後離開 2.丙為搬家工人,為甲及乙搬家,乙因太忙而託甲幫忙看,丙拿了乙的古董花瓶放在甲的家中,向 甲說這是您的最後一個物品,甲並為阻止,而放任丙離去
請問甲有何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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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如水 廉如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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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樓]
From:臺灣凱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2-02 1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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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Q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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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lai0913 於 2012-01-27 17:59 發表的: 一.甲利用不知情的乙,找錯錢給甲,再予以據為己有 也就是說甲利用乙的過失行為,逕而為犯罪 二.例如.a將b及c的黃金項鍊,以為皆為c的,而拿給c,c再將錯就錯,予以占為己有 這兩例是否有相同呢? 不同:字數不同,意義不同,想法不同...... 相同:兩例皆在誤導,一為誤導為犯罪,一為誤導為侵占 呵呵~ 下面是引用 lai0913 於 2012-02-02 14:31 發表的 : 假設甲的主觀上一直有意圖為自己不法的所有,且有詐欺及侵佔的故意,而為以下之行為
1.甲買100元的物品,拿500元給乙,而乙以為甲拿1000元,而找900元給甲.甲收受後離開 2.丙為搬家工人,為甲及乙搬家,乙因太忙而託甲幫忙看,丙拿了乙的古董花瓶放在甲的家中,向 甲說這是您的最後一個物品,甲並為阻止,而放任丙離去
請問甲有何刑責? 因甲不假先,是真甲,所以無罪 雖甲不假仙,但要吞還要別人幫忙,太虛偽了,所以侵占。 亂來滴~ 看小資女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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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問題歡迎~ 拒絕 惡意貶低人格~ 問題無關事及未細看回文的人~ ===== 心境~ 每個人都有座山~ 他人身後有座山,稱"靠山"; 我亦有山,而它在我前方, 稱"礙山"~ 以前,想要剷平它,但力未逮; 現在呢?? 想輕盈的飛越過它, 越過這座名為人生之"礙山"。 使它爾后為我之"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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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2-05 2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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