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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遊牧民族 於 2011-03-30 23:37 發表的 : 關於第一題: 1.仍可能有§284過失傷害罪之適用, 除非可以舉證沒有過失(沒有預見或迴避可能)。關於第二題: 1.刑法14歲以上未滿18歲是「得減輕其刑」,.......
下面是引用 chichi1166 於 2011-03-31 06:55 發表的 : 那再請教一下 妨害性自主是不是算強迫性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