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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e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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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1題
這是網路上的題目,所以不知出處: 他的答案是A ,但我覺得怪怪


下列何者為支付命令之效力 A債務人收受後十五日內不異議,與判決具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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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5-06 08:25 |
sudehui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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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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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何者為支付命令之效力 A債務人收受後十五日內不異議,與判決具有同一效力 B債務人於收受後在法定期間內異議,則改為訴訟程序 C支付命令之異議不必具理由 D聲請支付命令不必開庭

個人想法:
所謂「支付命令」乃債權人向法院請求債務人「支付之命令 」!
詳見民事訴訟法,第六督促程序中第208-521條之相關規定!

就A選項,雖依民訴第516條,得於「20日」之內向法院提出異議,但選項中之「15日」,在法條敘述之20日內,故對其效力成立並無爭議!
就題目的問題是「支付命令之效力」,表示支付命令其執行力為何?而以選項中的敘述,以「與判決具同一效力」,最具代表效力之意義!

而BCD之選項,只是說明支付命之之「法定程序」應如何運作而己!

故答案為A!故參考書的解釋還算簡單扼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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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理想家庭,實現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從你我開始」

【完全侍奉彌賽亞,建設地上天國】

                統一教敬上
獻花 x2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台灣大哥大 | Posted:2010-05-08 2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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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題問的是效力
BCD並不生任何效力
A的答案我想可能是考"古"題的關係(就是有修改過)
因為15日也是並未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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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行政院研考會 | Posted:2010-05-11 1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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