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207 個閱讀者
命理服務》 數位論命舘 | 免費排盤 | 星僑易學 | 五術書籍 | 線上論命 | 影音論命 | 八字命書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數 | 周公解夢 | fackbook 粉絲專頁 |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adamlee9 手機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貼圖天使獎 社區建設獎
頭銜:                       &n ..                       &n ..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上站
推文 x6353 鮮花 x745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修道][分享] 那若巴六成就法
印度大成就者帝洛巴先後依從扎利雅巴、龍樹、婁哇巴、蘇卡悉地、
因扎菩提和瑪當吉等大聖者修學,求得《拙火》、《幻身》、《光明》、
《夢修》、《中有》、《遷識》、《雙運》和《奪舍》等八種即生成就的法門。
後來他將此八種殊勝教法傳給心子那若巴。西藏噶舉派始祖瑪爾巴大譯師三次到印度,
得到那若巴清淨圓滿的傳承,此八法以“那若巴八成就法”著稱於世。
在瑪爾巴大師之後,《雙運》與《奪舍》兩種成就法失傳,
只有六種成就法得以圓滿保存和傳承至今,故稱《那若巴六成就法》,簡稱《那若六法》。
 
 一、《拙火成就法》
  
       《拙火》,又稱《猛烈火》,是一種精煉內在能量的方法。人體潛藏著巨大的能量,
我們的生命就是在不斷地消耗它,我們的生命就處於“常態”——生老病死的身,煩惱的心。
如果我們能夠控制、激發、保持它,那麼我們的身體就會產生質的飛躍,心也會升華。
通過修拙火,修行者可以在體內生起“暖樂”,提高身體能量,幫助行者認識自己的
“本心”,引發“樂空俱生智”了悟自己的本性,同時,它也是一種“樂空雙運”
(樂空等持)的方法。在拙火生起後,要修《幻輪》之法,幻輪包括控制風息、
懺悔罪障、積聚福慧二資糧的方法。修幻輪可將拙火之能量送到全身各處,
以便將凡夫的業報身轉成聖者的清淨報身。修《拙火》得究竟者,
能得離一切戲論相的“樂空大手印”(密乘大手印),證法、報、化三身,獲究竟解脫。
 
 二、《幻身成就法》
  《幻身成就法》就是體悟這樣一個實相:我們內在世界與外界宇宙,
所有的一切現像都是幻化的。《幻身》教法告訴我們:前面的那一剎那已經過去,
現在的這一剎也正在過去,下面的那一剎那是未來,一切現像都只是一種幻化和無間相續。
一切幻有的無間相續,構成幻有的世界。這一道理,實際上無論在心理的層面,
哲學的義理方面,還是在現代科學的實踐中,都是符合“客觀實際”的。
現代辯證法認為,物質世界的存在是一種動態的平衡,存在是相對的,
變化則是絕對的。一切物質都由原子構成,原子又由更小的質子等構成,
質子等微粒,則由誇克等更小更小的粒子構成。誇克等粒子又無時無刻不在衰變和消失。
這些都是佛法的有力注解。我們的“頭腦”從理論上了解並接受這些道理,
然後經過修持,我們的“真心”(非思維)了悟到這一點時,
可證得“現空無別俱生智”,再經修持,可將凡夫之身轉化成
“大樂俱生雙運身”(圓滿報身),穿牆破壁、凌空飛行、隱身等神通就會展現出來。

  三、《光明成就法》
  光明又稱淨光,是自心本性的顯現,即是超越二元對立的智慧。
光明有:本有光明、中有光明、睡眠光明、死有光明等等。
心的光明是本來具有的,不管你修與不修,認不認識,它隨時都顯露出來。
眾生由於無明和有漏之業障蔽不能得見。修《光明成就法》,就是修認識光明的方法,
即是用甚深的圓滿次第修持,強迫業風歸入中脈,將其轉化成為智風,
即可見大光明。透過《光明成就法》的修持,可以引發“明空俱生智”。得“明空俱生智”,
便可以洞見過去、現在、未來的一切萬有,超越任何二元對立的限制。
修《光明成就法》達到究竟了悟實相,可成就報化二身。

  四、《夢境成就法》
  又稱《夢瑜伽》。一切眾生的存在,都只是一個夢。眾生的夢有三種:
  (1)睡夢:即是我們的睡眠,是由於睡眠風心均收入脈內而引起的。
在睡眠中,由於無始以來的習氣薰習,一切下意識(潛意識)的東西,
都會以夢的形式出現。不管你記不記得夢境,
但你無時無刻不在“做”夢——現代科學的研究已經清楚地證明了這一點。
修夢瑜伽,就是學會控制睡夢。當我們能夠非常精巧熟練地控制自己的睡夢時,
就可以嘗試控制生死大夢。

  (2)生死大夢:即是每一次投生在六道中的分段生死之夢。
  當我們投生為天人,我們就做天人的夢——一切都是心想事成,
要豪華宮殿,心一想就有豪華宮殿;要美男靚女,心一想就有美男靚女;
要華衣美食,心一想就有華衣美食……
  當我們投生為人,就做人的夢——要金錢,就拼命地去賺錢;要美女,
就拼命地去追求;要家門香火興旺,就拼命養兒育女……
  當我們投生為動物時,若是一只狗,成天就希望得到一塊肉骨頭,
若是一頭牛,一心就想往豐美的水草,若是一條魚,就總是渴望在水裡游泳覓食……
  當我們投生為鬼道眾生,若在餓鬼道,則成天尋食不得;若在地獄道,
則時時刻刻受著“死去活來”的酷刑……
  這一切都是不同道眾生身之所需、心之投影,依業力而做著的生死大夢。
由於不知道怎樣解脫,他們永遠在輪回,在一個接一個地做生死之夢。

  (3)我執大夢:這是由於無始以來的無明,錯誤地執著一個實有的“我”
和我之外的“他”。對於一個凡夫,這種我執,遍一切處,遍一切時。
由於我執,進而起分別,生煩惱,造有漏業,有漏之業可使我們投生天界,
使我們投生為人,也可使我們淪為畜生餓鬼,甚至墮入地獄。

  一切由有漏業所感而生的生命,都不是究竟的。每一道眾生的生命形態都有其相對性,
他們“認識”世界的方法——夢,也有其相對性。不論其夢是好是壞,
都不可避免地沉淪在六道的生死苦海的夢中,無從覺醒。輪回中的眾生都在夢中希望、
失望、歡喜、沮喪、妒恨與傷心。除非他們有幸遇到佛法,知道一切只是夢,並真正從夢中覺醒。

  修《夢瑜伽》,我們首先從最淺最短的睡夢開始控制:對夢中所現皆能認識,
能自主地讓白晝中的事在夢中出現,並能控制它、認識它是業之幻化,
逐漸體悟到白晝所面對的萬法亦皆如夢如幻。
繼而能控制很長很深的生死之夢:體悟到我們現實中的一切也不過是妄想執著而已。
最終從最深最長的我執大夢中覺醒:破我執,證得“人無我”再經修觀,
證得“法無我”,證得“覺空俱生智”,了脫生死,成就佛果。

  五、《中陰成就法》
  中陰,又叫中有,從廣義上講,是指事物變化過程兩個相對穩定的狀態之間的過渡狀態。
如生與死之間、夢與醒之間、白天與黑夜之間,都是中陰。從狹義上講,
一般特指眾生此生結束後,至下一世轉生之間的過渡階段,稱死後中陰。

  死後中陰分為三個階段:
(1)最初階段,四大依次收攝,死者進入“生死中陰”(死有中陰),
在此狀態下,煩惱業識出現暫時解脫,出現“死有光明”,稱為“子光明”,
如死者在此時能認取此光明是法身光明,則可獲解脫——中陰解脫。

(2)第二階段,死者如不能認取死有光明,則落入“中有中陰”(世間中陰)。
在此狀態下,中有眾生沒有了實質的身體,但由於業力之積習,他們還感覺到有一個身體,
但那只是純粹由意識幻想出來的,是一種意生身,稱中陰身。中陰身沒有年齡的區別,
都是十一二歲兒童般大小。中陰身沒有實質性的物質,也沒有身體結構的限制。
他們的眼、耳、鼻、舌、身等識還存在,而且其感知能力和敏感度是生前的七倍。
此時,他們過去的很多惡業都會顯現在面前,人的心識變得敏感而脆弱。

(3)第三階段,由於業風的鼓動,中陰身便急於尋求投胎,進入投生中陰。
此時,如能記起《中陰成就》之教授,可生起俱生空樂之覺受,
即可轉意生身為俱生大樂身。即使不能證得俱生大樂身,尚可以化身方式投胎,
或以堵塞胎門的方法選擇較好的投生去向。

  修學中有教授的利益,是讓我們生前就了解和熟悉死亡的過程,
解除我們臨終時對死亡的恐懼。如果我們精通中有教授,那麼就可以利用死亡中有來作禪修,
在念頭生起的一剎那,就可直接體認自心佛性,或往生阿彌陀佛的淨土。
但這對一個生前未作中有教授修持的人來說,是幾乎不可能的事。
大司徒仁波切對此舉了一個極生動的例子:死亡中有的滋味,
就好比一個人在三萬五千米的高空中飛行的飛機之中,此時沒有駕駛員,
也沒有降落傘,還要一手拿著筆一手拿著紙,寫下一首好詩一樣。事實上,
死亡中有的恐懼遠比這種狀況更嚴重。

  中有成就法關鍵是要在此生之中不斷地修習,
直至非常熟悉臨死和中有的整個過程和每一個細節,
而且要將心理訓練得十分適應那時的一切極端恐怖的情景。
只有這樣,到時候才有可能記起如何見性成佛,如何往生極樂世界。
至少也要記得投生人道比較好的地方,在下世有條件繼續修學佛法。
  想詳細了解有關中有的描述,請在求得灌頂後閱讀有關的法本。

六、《遷識成就法》
  遷識,藏音為“頗瓦”,就是通過發心、觀想、修持等訓練,
轉化並遷移自己的心識脫離輪回。這是一種能夠將我們從六道輪回中拉出去的極為強有力的方法,
又稱“不修而成佛之法”。修遷識法,一般是觀頭頂上的佛與自己中脈相通,
然後用“寶瓶氣”破頂注[1]而出,與佛相應,融為一體,獲得佛身成就。
經過良好的遷識法訓練的修行者,在臨終時可以藉自己的力量(氣心力和定力)
而毫無障礙地往生淨土或轉生到更好的地方,當自身的定力和心念力不足時,
可借助其他有遷識法成就的上師的力量。一般若沒有通過很好修持的信仰者,
在臨終要是有緣分得到修遷識法成就之大師的超度,如果他的罪業不太重的話,
也有可能借佛力往生淨土。

  關於頗瓦法,這裡有一點要作說明。社會上有一種說法,
認為“開頂”即是頗瓦法修成,這是片面的。頗瓦法的成就,
其一是心的修持,即達到心與本尊相應。二是氣、脈、明點的修煉,
讓心識出頂時的通道要暢通無阻。三是自己心念力量的訓練,
即自己對心識有足夠的控制力。開頂只是外在的體征之一,
可以是看得到的裂縫,也可以是肉皮下面的裂縫。即使沒有前面三項的訓練,
純粹通過“氣”的修煉,也可以開頂,但那絕不是頗瓦法的成就。
而且嚴重的問題是:在沒有與佛相應的情況下開了頂,一旦心識出體,
他會去哪兒呢?修行多年的行者也會誤將魔當佛,如果沒有作過很好修持,
你能保證你的心識不會投入魔的“懷抱”嗎?!這裡講一個小故事。
過去有一位修淨土法門的隱士,他多年精進念佛。每天夕陽西下的時候,
他都面對落日專心念阿彌陀佛,並且看到阿彌陀佛就顯現在前面的一棵大樹上,
他心裡充滿著法喜。一天,一位已經開悟的禪宗大師路過,便問他在干什麼。
他說他在念佛,並且阿彌陀佛已經顯靈。這位禪宗大師便給了他一支竹扦,
並告訴他,明天照常念佛,只是當大樹上的“阿彌陀佛”顯現時,將竹扦向他擲去,
看將會發生什麼。第二天,這位念佛者照常念佛,“阿彌陀佛”照樣顯現出來。
他依照那位禪宗大師的吩咐將竹扦向“阿彌陀佛”擲了出去。
只見“阿彌陀佛”消失了。他到樹下察看,發現竹扦射死了一條很大的蛇。
(別擔心,這條蛇也是修煉有素者,只是見地不正而已,
他的心識已被禪宗大師的加持力和這位念佛者的功德超度到極樂世界了。)
  《那若六法》之有相法為方便道,其無相法為解脫道。

  那若六法為無上密瑜伽生圓二次第注[2]的實修法,
行者必須從具格上師處求得具有毫不間斷的清淨傳承方可修習,
切不可自己看書或隨便向人學得一鱗半爪就盲修瞎練,否則是非常危險的。
要是那樣,一是犯了“盜法”罪,二是有誤入魔道之虞,三是可能導致氣脈紊亂甚至有生命危險。

  [1] 破頂——即打開佛穴。佛穴,在頭頂中線上,從前額發際起向頭後八橫指處。不是家的百會穴。
  [2] 生圓二次第——生起次第和圓滿次第的簡稱,為金剛乘之根本教法。
  生起次第——又稱“起分”,利用形相與概念來修行的禪修階段,
作本尊形像及壇城的觀想,將自己的凡夫身觀想成本尊的清淨身,
將自身所處的情器世間觀想成本尊的淨土及壇城,可訓練基本禪修及密乘修持,
目的是轉化心識,可成就化身佛之因。作本尊觀時,不管作對生還是作自生,
都是先將萬有觀想為空性,由空性中生起種子字,種子字化成本尊,
再觀想生起外壇城,所以此修持法稱為生起次第。

  圓滿次第——又稱正分,作氣、脈、明點的觀想,是身心轉變的進一步修持,
將凡夫身的業報身轉化為佛的清淨身,能定於自心本性之中,達到心氣不二,
不起任何造作,調伏業氣煩惱,最終斷除煩惱和習氣,
可證取法、報、化三身,即身成佛。作上述的修持時,
最後總是觀想外壇城攝歸於本尊,本尊攝歸於種子字而融於空性中,所以稱圓滿次第。

http://translate.google.com.tw/translate?hl=zh-TW&sl=zh-CN&u=http://www.jxcl.org/book/xzsss/powa.htm&ei=WMBcTI7fCcOpcYXbyf8H&sa=X&oi=translate&ct=result&resnum=1&ved=0CBoQ7gEwAA&prev=/search%3Fq%3D%25E9%25A0%2597%25E7%2593%25A6%25E6%25B3%2595%25E5%258A%2589%25E7%25AB%258B%25E5%258D%2583%26hl%3Dzh-TW%26rlz%3D1T4GGLL_zh-TWTW351TW352
頗瓦法 劉立千居士 等集

http://www.bfnn.org/bo...0854.htm 了生脫死


[ 此文章被adamlee9在2010-09-08 11:15重新編輯 ]



虛擬的世界虛擬的心年輕的宇宙年輕的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5-05 23:41 |
timchou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很深懊
當真要拜師才能修練
感謝分享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9-08 10:59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877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