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cash821 於 2010-05-01 19:45 發表的 是否可主張正當防衛?:
甲乙兩人車子擦撞,於是下車互相推卸責任,並且叫囂互罵。
(1)甲氣到極度不爽,於是舉起手要打乙,想要嚇嚇乙,沒想到乙的反應極快,看到甲的手過來就往左邊閃順勢提起右腳給甲一個旋踢,甲的反應不如乙,但是也不差,被踢中肚子順勢按住乙的腳,往上一抬,讓乙往後倒,撞到頭失去意識,好在事後無大礙。
問甲可否主張正當防衛?
(2)同上,乙可否主張正當防衛?
嗯 補充說明好了,乙失去意識無大礙,但是後腦勺有明顯脞傷,甲的肚子上也有挫傷
忘了那一年的判例了:
至彼此互歐,又必以一方初無傷人之行為,因排除對方不法之侵害而加以還擊,始得以正當防衛論.故侵害以過去後之報復行為,與無從分別何方為不法之侵害之互歐行為,均不得主張正當防衛.
1.甲氣到極度不爽,於是舉起手要打乙,想要嚇嚇乙,沒想到乙的反應極快,看到甲的手過來就往左邊閃順勢提起右腳給甲一個旋踢.甲的肚子上有挫傷 這一段乙可能可以用誤想防衛吧.所以乙論過矢傷害.
2.甲的反應不如乙,但是也不差,被踢中肚子順勢按住乙的腳,往上一抬,讓乙往後倒,撞到頭失去意識,但是後腦勺有明顯脞傷,好在事後無大礙。 這一段甲可能可以主張正當防衛吧,因為乙的攻擊對於甲來說是現在不法之侵害.
這一題中,雖然是彼此互歐,但如果只寫彼此互歐而2方都是傷害罪的話,那....說真的好像寫沒幾行就討論完了~~
硬是用正當防衛去解,把要件寫一寫在帶下去討論,版面因該會好看很多,而且....我這樣寫因該也沒有錯吧.
請多多指教一下~有錯幫我訂正一下吧~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