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版大所述之情形並非很詳盡,故無法詳加說明,僅依版大所述之狀況做一簡單判斷,但實際情況仍須由版大所提之發生第事故處理單位專業判斷為依據。
所先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之1規定:
第 99- 1 條 汽缸總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應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規定。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特別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大型重機行駛道路準依照小型車規定怠無疑義。
唯另依版大所言,大型重機可不可以超黃色虛線?經查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149 條 標線依其型態原則上分類如左:
一、線條 以實線或虛線標繪於路面或緣石上,用以管制交通者,原則上區分如左:
(一) 白虛線 設於路段中者,用以分隔同向車道或作為行車安全距離辨識線;設於路口者,用以引導車輛行進。
(二) 黃虛線 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對向車道。
(三) 白實線 設於路段中者,用以分隔快慢車道或指示路面範圍;設於路口者,作為停止線;設於路側者,作為車輛停放線;設於同向分
隔島兩側者,用以分隔同向車流。
(四) 黃實線 設於路側者,用以禁止停車;設於中央分向島兩側者,用以分隔對向車流。
(五) 紅實線 設於路側,用以禁止臨時停車。
(六) 雙白虛線 設於路口者,作為未劃設行人穿越道時讓路線之停止線;設於路段中者,作為行車方向隨時間而改變之調撥車道線。
(七) 雙白實線 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同向車道,並禁止變換車道。
(八) 雙黃實線 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對向車道,並雙向禁止超車、跨越或迴轉。
(九) 黃虛線與黃實線並列 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對向車道,黃實線側禁止超車、跨越或迴轉。
................................
於黃虛線處超車,可視為是逆向行駛(因版大並未敘明其他條件,故僅能以此來判斷),逆向行駛本就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1項1款之規定;準此,應是大型重機得過失成分較多才對,唯仍須考慮到該路段是否設有禁止迴轉標誌或當時第一部車轉彎時的條件.........等等
以上為小弟簡單之見解,僅供版大參考~~~
相關法律條文網址請參閱: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K0040014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K004001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K004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