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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什么是形式法律?? 什么是实质法律??? 有何不同??? 可以举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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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on888
级别: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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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讨论] 请问什么是形式法律?? 什么是实质法律??? 有何不同??? 可以举例吗???
请问什么是形式法律?? 什么是实质法律??? 有何不同??? 可以举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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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 主]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
2009-07-28 10:34 |
m30186
级别: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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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想知道+1
请给我花以示鼓厉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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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9-07-28 13:14 |
etantin
级别:
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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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行为之抽象及一般性的规范可称为实质意义之法律,此类规范如经国家立法机关依法定程序制定为条文
并申国家元首公布施行者,则属兼具实质及形式意义的法律,宪法第一七零条:「本宪法所称之法律,谓经立法院通过
总统公布的法律」中央法规标准法第二条,法、律、条例、通则均着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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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9-07-29 12:48 |
Ting-ting
级别: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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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意义之法律
1、一定之名称;
2、立法院制定通过;
3、总统公布。
实务规定:
《宪 法》第 170 条 (法律之意义)
本宪法所称之法律,谓经立法院通过,总统公布之法律。
《中央法规标准法》第 2 条 (法律之名称)
法律得定名为法、律、条例或通则。
第 4 条 (法律之制定)
法律应经立法院通过,总统公布。
实质意义的法律
1、具备条文规范;
2、无抵触上位规范;
3、内容为应以法律定之事项。
《宪 法》第 171 条 (法律之位阶性 (一) )
法律与宪法抵触者无效。
法律与宪法有无抵触发生疑义时,由司法院解释之。
第 172 条 (法律之位阶性 (二) )
命令与宪法或法律抵触者无效。
《中央法规标准法》第 5 条 (应以法律规定之事项)
左列事项应以法律定之:
一 宪法或法律有明文规定,应以法律定之者。
二 关于人民之权利、义务者。
三 关于国家各机关之组织者。
四 其他重要事项之应以法律定之者。
第 6 条 (禁止以命令规定之事项)
应以法律规定之事项,不得以命令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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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
2009-07-29 16:36 |
jesscomemall
级别: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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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 专业~~ 太猛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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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9-07-31 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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