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445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yygg9999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帳號封鎖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求助] 25 民事訴訟法關於送達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25 民事訴訟法關於送達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收受送達者,得留置送達
(b)郵務送達以法院將文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9-07-28 00:08 |
ss20081102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2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民事訴訟法關於送達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收受送達者,得留置送達  民訴139條有明文

(b)郵務送達以法院將文件交付郵政機關之時間為送達時
民訴133條:當事人或代理人經指定送達代收人向受訴法院陳明者,應向該代收人為送達。
說白一點等於:郵務將文件送到當事人家裡,可能他不在家,由他的代理人伐收,郵務應向他代理人表示已為他送來了

(c)郵差在應送達處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得將文件交付鄰居代為收受以為送達  
民訴137條:送達於住居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者,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能力之同居人or受僱人。這叫補充送達!

(d)對於在監所人為送達者,得將文書交付其家屬以為送達     民訴130條應囑託該監所首長為之

Ans:(a)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收受送達者,得留置送達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答覆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9-07-28 09:02 |
yygg9999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帳號封鎖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ss20081102


感恩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7-28 16:27 |
vito1234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A選項是依民訴第1139條的規定
B選項在新法已經刪除了
C選項鄰居是不可以代為收受,除80民聽1字第0621號公寓大廈管理人可以代為收送,需簽名或蓋章,宜併蓋用大廈公寓管理,以明示其身分
D選項是依照民訴第130條應囑託該監所首長.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7-28 16:51 |
yygg6666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帳號封鎖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查過
沒有刪除民訴第 133 條
請問輸入引言 vito1234 如何認為已經刪除?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7-28 18:43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311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