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475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upside 手机 葫芦墩家族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头衔:反病毒 反诈骗 反虐犬   反病毒 反诈骗 反虐犬  
版主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好玩帮同学退选课 恶作剧生被起诉
好玩帮同学退选课 恶作剧生被起诉
http://tw.rd.yahoo.com/referurl/news...10vc53r83/*[url

更新日期:2009/07/16 13:17 刘欣逵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6/8/1n5zo.html



想恶作剧,擅自把同学选的课给退选了,小心吃上官司!今年2月,一名义守大学的女学生,未经同意情况下,输入同学的帐号、密码,替同学退选已经选好的课,被害人隔天登入才发现,跟学校反应,校方报警后才发现,竟然是同学恶作剧,虽然情况不严重,但检方昨天侦查终结,将恶作剧学生以「妨害电脑使用罪」起诉,惩罚她。

开学前,都是大学生选课的尖峰时段,没想到有人趁机恶作剧,还吃上官司!今年2月5日,一名义守大学女学生,人在瑞芳家中上网,未经同意,连续输入5位同学的帐号、密码登入选课系统,看到同学选的一门「美食与病菌」课程,竟恶作剧按下「退选」键,隔天其中两名同学登入,才发现选好的课「不翼而飞」!

学校报警后才发现,竟然是同学的「杰作」,让被害的学生无法置信!其实,铸下大错女学生也很后悔,对于造成同学困扰,十分过意不去,也对她本人造成一定的影响,不过检方还是以妨害电脑使用罪,将女学生起诉。

事实上好几年前,铭传大学也有学生因为和同学吵架,擅自上网窜改同学的选课表,还有男学生自以为是骇客,把不顺眼的同学课程和成绩修改,害他无故被当,这两起案件都被警方函送。

所以,别以为一时好玩,换来快感,小心惹上官司。


[ 此文章被upside在2009-07-17 00:01重新编辑 ]



爸爸 你一路好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9-07-16 23:51 |
long375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鲜花 x4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虽然同学只是恶作剧
但对方又如何知道他的帐密呢?
到底是密码太简易容易遭破解
还是曾经告知对方自己惯用的帐密
这其实都要小心的
免得遭有心人利用!!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7-18 09:32 |
gangway235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9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大家不可以随意帮别人乱做一些事,不管是是在网路上、还是生活上,而且自己也不要公开自己的帐号、密码,以避免被有心人给利用。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9-07-20 19:21 |
ru04ejo3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5 鲜花 x13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搜集多位同学的帐号密码
感觉别有用心喔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7-22 21:58 |
megakotaro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 鲜花 x2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帐密不就是身分证字号和学号吗.......
我们学校这种设定随便都会被破解 表情


及早治疗,长命百岁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8-03 13:1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782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