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4751 個閱讀者
命理服務》 數位論命舘 | 免費排盤 | 星僑易學 | 五術書籍 | 線上論命 | 影音論命 | 八字命書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數 | 周公解夢 | fackbook 粉絲專頁 |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espua72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3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論命類][討論] 双主星
可有指令可以检测某宫是双主星?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馬來西亞電信 | Posted:2009-04-20 00:57 |
mainchen 葫蘆墩家族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頭銜: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星僑五術軟體
推文 x22 鮮花 x3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espua72 於 2009-04-20 00:57 發表的 双主星: 到引言文
可有指令可以检测某宫是双主星?

請先參閱電子書, 星曜可以使用 & 來含括: (下列以繁體為例)

如果:命宮有:紫微&破軍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9-04-20 14:42 |
espua72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3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的意识是说,是否可以
“如果命宫有:双主星”

情况是这样子,我用回圈扫描十二宫,如果有双星同宫,我想直接去找“双主星”的注解,如“紫微破軍”,而不是紫微,然后破軍的注解。

但是如果不能用“如果命宫有:双主星”,那我就得把24个双星的组合都列在“如果”的指令,相对麻烦和慢。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馬來西亞 | Posted:2009-04-20 18:43 |
mainchen 葫蘆墩家族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頭銜: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星僑五術軟體
推文 x22 鮮花 x3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可自行撰寫程式, 將各宮主星分別記錄在一個陣列裡, 再依需求取用, 見下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9-04-21 16:22 |
espua72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3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感谢版主赐教,真是多问多学。顺道问多一个问题,我编辑“百官朝供”,程式如下,出了一些问题,但不懂为何,希望版主指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馬來西亞電信 | Posted:2009-04-21 21:46 |
mainchen 葫蘆墩家族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頭銜: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星僑五術軟體
推文 x22 鮮花 x3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顺道问多一个问题,我编辑“百官朝供”,程式如下,出了一些问题,但不懂为何,希望版主指点。

當星曜單獨使用時, 必需前加 "*", 而在 "有:" 之後則不用加, 正確寫法如下: (簡體為例)

设定:主星四曜=[*紫微,*太阳,*太阴,*天府]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9-04-22 09:52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300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