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最近浏览-
»
生活休闲
休闲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国考&法律
生活医学
运动体育
单车讨论
钓鱼讨论
旅游讨论
天文观星
摄影分享
图片分享
数位影视
笑话集锦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法律讨论
»
为什么台北市政府不是公法人??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7356
个阅读者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ember0225
级别:
路人甲
x0
x0
分享:
▼
x
0
[求助] 为什么台北市政府不是公法人??
我想请问为什么
程怡老师的书里有写到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x
0
[楼 主]
From:台湾固网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09-03-26 23:11 |
Dragon-Q
级别:
小有名气
x0
x1156
分享:
▲
▼
公法人:有四个
1.国家
2.地方自治团体
3.行政法人(中正文化中心)
4.农田水利会
而台北市"政府"->是行政机关以执行行政任务
若是为台北市->就是地方自治团体->公法人
课本写台北县政府是公法人..??
应该不是吧->是行政机关才对
[ 此文章被q8791042在2009-03-27 01:52重新编辑 ]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解答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x
2
[1 楼]
From:台湾中华宽频网 |
Posted:
2009-03-26 23:27 |
ember0225
级别:
路人甲
x0
x0
分享:
▲
▼
首先谢谢您的回答
我的问题来自91年高考的一题问题
关于法人 下列叙述何者错误
A.财团法人必是营利性法人
B.台北市政府非法人
C.股份有限公司与完成法人登记的协会,都一样是团法人
D公法人亦得享有私权
答案很明显是 A
只是当初我没有思考到 您所提及的
假如他说的是某某政府 就是只行政机关
而如果说是台北县 这样就可以说是公法人
两个星期前念到这一题
直觉就觉得B为何不对 难道是说台北市不是公法人
所以是自己一时没有读的详细以及个人误解...
这是谢谢您的回答
观念厘清了
感谢~~
x
0
[2 楼]
From:台湾固网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09-03-27 01:36 |
洪法
级别:
初露锋芒
x45
x578
分享:
▲
您可以翻阅手边程怡老师法学绪论(法学大意),行政法一章第2-18,19页。
此即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之区别。
南无阿弥陀佛
x
1
[3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
2009-03-27 18:09 |
MyChat 数位男女
»
法律讨论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714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