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4206 個閱讀者
 
<< 上頁  1   2  >>(共 2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從零開始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鮮花 x16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已經更正題目了~

p.s
to cat14
我沒打錯字呀~


In or Out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0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02-06 23:06 |
大麗絲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7 鮮花 x105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如果是菜吃完了,
跑堂才上來說上錯菜,
餐廳通常會招待,
那也不錯啊!

還好國家考試不會考對面的法律,
要不然碰到降子的事,
考試院不知道會怎麼處理?


感恩惜福!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2-14 18:31 |
從零開始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鮮花 x16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想考試院應該死也不改題也不認錯吧......
比照去年基測的程序來混過去吧?!
哈哈

祝大家情人節快樂~


In or Out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2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9-02-15 02:49 |

<< 上頁  1   2  >>(共 2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408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