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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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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你是未成立管委会
这问题很简单,不过伤感情
但挡住他们(一楼)进出,他们可以叫车来拖吊? (中山局的警察说的)--投市长信箱,告警察,不管--投水果日报(服务很好),告市长,警察
(对公家出手不用留情面,对私就要三思)
原则是,要吗全不要停,要吗先占先赢
不过可能要承担被报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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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
From:欧洲 |
Posted:
2009-02-08 07:17 |
大丽丝
级别:
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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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是公寓大厦店面的住户唷!
我的情形恰恰相反,
我的门前是开放大家停车的,
但是居然有对面楼上的住户,
用两部车轮流占住我的店门口,
不让别人停车,
这比店家占据门口停车位更狠吧!
其实路霸究竟有没违法
不可一概而论
如果在公有的道路上
用禁止停车牌、广告旗、盆栽等占据路面
应该有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
如果是用合法牌照的车辆停在没有禁止停车的路面
好像并没有违法
只能趁该车驶离时换他人的车子停
那如果像前面那位仁兄用两台车占车位的方式
我还真想不出有什么合法的方式可以处理咧!
感恩惜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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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1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9-02-09 09:09 |
12191219
级别:
小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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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台中市警察服务很好,任何问题报110,十分钟内到,如果那个拖拖拉拉态度不好,你还可以告他,保证他吃不消.
那如果像前面那位仁兄用两台车占车位的方式
我还真想不出有什么合法的方式可以处理咧!
1.门口申请红线(大家拉倒)
2.说换广告看板,叫他移走(换你两台轮流)
3.天天用水冲马路(污泥溅车)
4,天天门口放鞭炮
5.天天门口烧纸钱
6.....
非法逮不到
1.拿钥匙走过...(不要走门口这边)
2.放钉钉在轮胎下..
3.溅松香水
.......
以上教坏小孩,看了就忘了吧
[ 此文章被12191219在2009-02-10 09:59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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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
From:欧洲 |
Posted:
2009-02-10 07:50 |
大丽丝
级别:
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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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的先进真是高招,佩服!
当初我是用类似第2种式把他请走的,
这也是我常讲的-不要以为法律可以解决所有的问题。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我的门口任意让人停车,
我却不敢在人家门口任意停车,
唉!可能是知道太多了吧!
感恩惜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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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9-02-10 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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