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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 先跟银行协商 免费律师协助
〔记者范姜群闵/台北报导〕「只要还二到三成债款、其他不用还」、「感谢全国超过1,000位热心服务站站长『卡债重生』大业」等广告文宣,对于背负庞大债务的卡债族真的很诱人,但是在银行公会、法扶基金会、公平会、消保官、刑事警察局及多位立委公开呼吁卡债族千万不要找代办业者的同时,卡债族到底要如何利用债清条例来重新开始?
银行公会消金协商委员会主任委员吴清文说,债务人在声请清算、更生前,必须先跟最大债权银行进行「债务前置协商」,在此步骤中,须附上协商申请书、财产收支、身分证正反面影本、债权人清册(向联征申请费100元)、国税局核发的财产清单和综所税清单、薪资证明(或切结书)及劳农工保的保险卡正本,向最大债权银行协商出合理的还款计画,只要有诚意拟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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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8-05-04 1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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