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568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SWAT3901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9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小说][分享] 幽默的本质
在幽默的本质上,要给他下个定义,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举几位学者
他们对幽默的定义:

柏拉图:「我们应该避免幽默,因为它仅是建立在我们因嘲笑他人的痛苦而得来的快乐上。」

医学家:「幽默是治疗疾病的调节方法。」

黑格尔:「幽默是丰富而深刻的精神基础。」

康德:「幽默是理性的妙语解颐。」

弗洛伊德:「最幽默的人,是最能适应的人。」

由上面的定义:我们可以发现幽默最基本的特点:

一、必须有趣或可笑:

这是幽默的美感特征,幽默就是引人发笑,但以讽刺别人而达到自已愉快的方式,那种幽默就一点都不美,而且令人生恶,造成许多人对自已的反感。

二、必须意味深长:

幽默绝不能像垃圾一般,丢了就忘了,要能细细的回味,以后还会想起,还觉得好笑,所以说幽默必须要适当,如果一直像小丑般,没有一句话是正经的,自然而然我们就无法感受到幽默背后纾解心情的真意,反而变成我们都知道对方要说什么,一点有趣感也没有了。

而幽默与讽刺,二者并没有太大的联系,幽默被喻为「温柔美丽的姑娘」,而讽刺则像匕首一样,刺得令人难受。

而我们应该从四点下手去培养幽默感,提出下列几点给各位参考:
1、具有深刻的生活体验
2、敏锐的洞察力与想像力
3、高尚优雅的风度与自信、乐观轻松的情绪。
4、具有良好的素养与语言表达能力。

如果不正确使用幽默就无法真正了解,幽默,反而会造致许多不同的意见,
如果自已又是个不乐观的就会深受其害。

幽默是人生交往的润滑剂,它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我们不能忘记生活是多彩多姿的。所以在使用幽默时,千万不能滥用幽默,一句妙语可以带来轻松与力量,但川流不息的妙语、笑话、讽刺,也能断绝沟通。我们可能会遇到这样的人,害我们不知所措,只好赶紧逃开威力过大的幽默轰炸。

幽默不等于油滑,但这二点都是讲究好笑,但后者却是庸俗低级的笑,是不入流的笑,造成油滑主要的原因大概有几以下几种:

1、过度重复使用:

熟而生厌是人类普遍的心理反应,因此不能老用同一种手法,同一模式去追求幽默。

2、是不考虑题旨情景,不该幽默而幽默,不该多幽默而滥用幽默。

幽默一放手便会成为瞎胡闹和开玩笑,死啃幽默总会失去幽默的时候,到了幽默论斤两的时候,讨厌是避不而免的。

而有时候我们会遇到妙语如珠的人,但我们不要起出竞争之心,反而要倾听他之语,而学习对方的长处,若你心中有不平的意念,一心只想用幽默来压倒对方,就可能使气氛陷入紧张,引发对方的仇视心理,就会造成以后别人对你的攻击,幽默是使沟通更加融洽,利用笑达到与人交流,而不是一味压倒对方。

3、是过分地模仿丑角

如尖声尖气、奇腔怪调、粗言秽语、荒诞不经,虽能招来某些观者的笑,但毫无思考的力量和美的光华。我们可以从电视主持人可以看的很清楚,虽然暂时好笑,但常常都是故意作做、讽刺的行为,但不会令人觉得那是自然且令人轻松的作法的。



找一个懂你的人,也期许自己做一个懂别人的人

聪明的人喜欢猜心 虽然每次都猜对了,却失去了自己的心
傻气的人喜欢给心 虽然每次都被笑了,却得到了别人的心

最近爱上这个图案说!! 啊达~~~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2-26 17:02 |
Ivon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个人商品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验证会员
级别: 荣誉会员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鲜花 x1423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SWAT3901于2004-12-26 17:02发表的 幽默的本质:
在幽默的本质上,要给他下个定义,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举几位学者
他们对幽默的定义:

柏拉图:「我们应该避免幽默,因为它仅是建立在我们因嘲笑他人的痛苦而得来的快乐上。」

.......
但是如果别人不高兴还一直开玩笑
会有负面的影响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政府网际 | Posted:2006-07-21 13:3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380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