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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比英文难
史密士是美国加州大学的企管所硕士,毕业后在矽谷一家电子公司担任行销部副理,两年前他被派到台湾分公司,成了独当一面的总经理。
他在加大时曾经上过我的普通心理学,来台湾后,偶尔会来找「老师」聊聊天,打打球,也一齐去看场电影,我们变成了好朋友。
两个月前,我到新竹交大去做场通识演讲,讲完后顺道到他公司去看看他。走进他办公室,他正藏身在一叠文件后面,忙得不可开交,看我来了,高兴的对着我咧嘴一笑,眉毛挑高,充满了问候之意。
只听他向我嗨了一声,就转头向公司的小妹交代:「拿一『座』钉书机来!」 小妹口里喃喃有声:「一『座』钉书机?」 我也好奇的想看看这「一座」钉书机是何方神圣? 只见小妹手里拿着一「个」小小的钉书机,抿着嘴笑着说:「您的『一座』钉书机来了!」 我也笑了。 史密士看我们笑得诡异,搔搔头说:「What?」 大伙儿笑得更开心。
我说:「一『座』,是用来修饰很大的物件,而且不动如山!」 史密士叹了一口气,说:「又用错分类词了?这真是我学说中文的最大苦难。」 其实史密士的中文能力是相当好的,不但流利,四声也分明,但是他乱用分类词也是有名? 满I
他从抽屉里拿出一本笔记本,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他学中文的各项心得。 他翻到中间的某一页,上面特别注记着:「一『首』歌、二『只』骆驼、三『张』桌子、四『门』炮、五『把』扇子、六『辆』汽车、七『架』飞机、八『根』柱子、九『条』丝瓜、十『面』镜子、十一『尾』鱼、十二『道』菜…。」 他指着这些各式各样的分类词,一脸无奈的说:「这有道理吗?」
我说:「这算什么!」就随手写下了:「一『匹』马、二『头』牛、三『只』猴子、四『条』狗、五『口』羊、六『盏』灯、七『亩』田、八『扇』窗、九『枚』火箭,十『只』戒指!」
史密士屏了一「口」气说:「我现在是一『颗』头,两『粒』大,更糊涂了,还有吗?」 我说:「你只能说一『轮』明月,但不能说一『轮』月亮;两『匹』马可以,但两『匹』骆驼就感觉怪怪的。一『叶』扁舟是形容其小而飘浮不定,一『座』山则是硕大而稳重。一『支』舞曲,会令人感到脚底轻盈;而一『道』彩虹,则令人觉得前程似锦,充满希望。对会喝酒的人来说,一『缸』好酒是大量,一『坛』好酒是有量,一『瓶』好酒是小量,而像我只能喝一『盅』好酒,是雅量!还有,说你打得一『手』好球,是 ? A;赞你打得一『口』好球,是损你!一『则』新闻表示缤纷世事中的一个小故事,而一『条』法律则表示条里分明,白纸黑字,但『条』不像『根』那么硬梆梆的,软软的就有协商的余地。一『支』部队,让人有非常机动的感觉,而一『股』力量,则让人感到一股作气的气势。但我实在喜欢一『片』花、一『片』真情、一『片』痴心、一『片』欢腾,还有,一『片』混乱!它们都让人感到生动而充满想像力,否则哪会有一『串』铃声的清脆,也不会有一『落』书籍的沉重,更不会有阳关三『叠』的起伏了!当然,谈到紧张的情势,哪有十『面』埋伏来得传神。」
我越讲越兴奋,但史密士已经跌坐在他的沙发椅上,一「脸」挫折,哀怨地说:「这谁学得会呀?」
我赶快安慰鼓励他一番:「我们不都学会了,而且也没有人特别教我们。语言的习得本来就是把隐藏在社会语言中的各项规则,透过生活里的各类经验,慢慢内化为脑海里的语法算则。想要学得好,一定要多听、多想、多说,多跟大伙儿打成一片。语言在生活中,所以要学得好,就必须生活在语言中。」
我把他从办公室拉上车,进了一「间」电影院,买了两「张」票,狠狠的看了三「场」电影,直到天黑了,就到路边摊 ? A叫了两「碗」面,切了四「盘」小菜,喝了五「罐」台啤,酒足饭饱,临走时还包了六「根」香肠,外加一「笼」汤饺,预留当宵夜。
他看着我,说:「帮我叫一『部』计程车,载我回新竹那一『栋』可爱的家!」
【心得感想】
中文字是非常有含意的,实在非常佩服老祖宗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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