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144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jasonkuo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小說][分享] [轉貼]適婚年齡
當我碰到一個能分享生命價值觀的女人,
而且她也願意嫁給我的時候,就是我的「適婚年齡」!
一位男性朋友,在二十七歲那年失戀之後,
直到過了所謂的「適婚年齡」,
還是沒有碰到心儀的對象,現在他已經四十歲了,
對婚姻仍殷殷盼望。
「我覺得我真正的『適婚年齡』還沒到。」
他對我說。我很佩服他的勇敢,或者應該說是智慧。
不管面對多少親友的壓力,都能處之泰然。
「什麼時候才是你的『適婚年齡』?」我請教他的意見。
「就是當我碰到一個能分享生命價值觀的女人,
而且她也願意嫁給我的時候,就是我的『適婚年齡』。」
傳統觀念講的「適婚年齡」,比較偏重從生理上或經濟上來解釋。
精神層面的「適婚年齡」,現在才開始有人拿出來說。
生理成熟、經濟獨立,不見得就已經到了適合結婚的地步。
心態上的準備,也不可忽略。
從精神、心靈的層面看「適婚年齡」,個別性的差異就很明顯了。
有的人二十幾歲就已經想清楚了;
有些人則到了四十幾歲還不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
明瞭自己的人生價值觀之後,還要遇見一位能接受這種價值觀的人,
並且願意結婚,成為「靈魂伴侶」。
當一切遇合都自然而然地發生了,那一年就是「適婚年齡」。
婚姻,是自己的選擇,日子,是自己過的,不用做給別人看?
大部份的人都寧願相信,婚姻要靠點「緣分」。
聽起來,滿抽象。我倒認為,「緣分」就是很多變數的組合。
生命裡,有些變數是我們可以掌握的,例如:自我的學習與成長。
有些變數則不能由自己操控,例如:在捷運車廂碰見某個人。
面對婚姻,我們只能盡力去掌握自己能掌握的那一份。
至於,不可操控的那一部份,懷抱敬天畏神的謙虛態度,
迎接未知的變數吧。
只要以正面的心情泰然處之,每個謎底揭曉,都有它的意義。
英國詩人及劇作家王爾德對於婚姻有很諷刺的看法,
他說:「男人由於寂寞而結婚,女人由於好奇而結婚。
最後,雙方都失望。」足以為鑑。
我的看法是:不要因為害怕寂寞,就找人結婚。
也不要因為別人過度的關懷,就苦惱自己為什麼還是單身。
婚姻,是自己的選擇。日子,是自己過的,再甜再苦,都是自己的。
不必對別人交代,也不用做給別人? 搳C

就像席慕容女士的詩句:
不要因為也許會改變 就不肯說那句美麗的誓言
不要因為也許會分離 就不敢求一次傾心的相遇
總有一些什麼會留下來的吧 好讓 好讓
那些不相識的人也能知道我曾經怎樣深深地愛過你

我想,是這些溫柔的詩句,提醒年輕的我們──
在相愛時鑽石般珍惜地認真,在分手後千恩萬謝地祝福。
擁有愛情的時候,讓雙方都願意!追求共同的幸福;
失去愛情的時候,把自己活得很好,當作是一種義務。
不論是否走入婚姻,我相信,真情才是心靈唯一的歸宿,
才能如皎潔的月光般被記憶。
於是,愛情的滄桑,在時間的流域中成為絕代風華。
婚姻,不是唯一的保障。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省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4-12-05 10:32 |
Ivon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個人商品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驗證會員
級別: 榮譽會員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鮮花 x1423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jasonkuo於2004-12-5 10:32發表的 [轉貼]適婚年齡:
當我碰到一個能分享生命價值觀的女人,
而且她也願意嫁給我的時候,就是我的「適婚年齡」!
一位男性朋友,在二十七歲那年失戀之後,
直到過了所謂的「適婚年齡」,
還是沒有碰到心儀的對象,現在他已經四十歲了,
.......
我覺得有時候要找一個了解你的人啦
但是也不簡單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7-29 14:34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961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