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709 个阅读者
观星资讯》 观星气象 | 全天星图及月相 | 即时影像 | 每月星象 | 台北星空 | 晴天钟 | 亲子观星会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Yeh23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113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谁敢纠正爱因斯坦的错误
综合报导


爱因斯坦发表狭义相对论百年,他在物理界的至尊地位无人能敌。但在他声誉如日中天之际,一篇一九三六年所写否定重力波存在的文章被退稿,并附上评注,点出错误之处。爱因斯坦火冒三丈,收回原稿,瞧也未瞧这十页长的评注。但事后证明他的确错了。

这段公案为科学界所熟知,但当年到底是谁斗胆说大师错了?据最新一期《知识通讯评论》透露,最近公布的文献指出,此人正是当时宇宙论新领域的权威罗柏森。

爱因斯坦一九一六年在广义相对论中提出重力波概念,并以数月时间想替重力波找出正确的程式。虽然重力波的概念在当时相对新鲜,但与电磁场类似,没有实验证据说它存在。到一九三○年代,大多数科学家都认为,重力波原则上必然存在。

当时爱因斯坦却以「重力波存在吗?」这篇大作投稿《物理评论》,否定重力波的存在。因事关重大,《物理评论》当时的总编辑泰特把稿子送给宇宙论新领域的权威罗柏森过目。罗柏森告诉泰特,重力波的确存在。泰特只好硬着头皮写了封信,婉转告知大师错误,希望他能修正,没想到爱因斯坦冷峻地回信说:「我把原稿寄给你们发表,并未授权你们拿给专家看。我觉得没必要回答这位匿名专家的评述,何况这绝对是错误的。现在既然发生这种事,我还是找别家发表为宜。」

爱因斯坦转投费城《法兰克林研究院期刊》,对方同意全文照登。

但看清样时,爱因斯坦新的助理英费尔德告诉他推论有误;大师说他自己也发现了。因此最后刊出的文章结论已大幅修改,而修改之处和罗柏森的建议如出一辙。

比较有趣的幕后故事是罗柏森当初在给物理评论总编辑泰特的信上说:「如果爱因斯坦和罗柏森的说法成立,这将是对广义相对论最重大的批判。但我仔细看了全文,我以生命担保,他们的说法不成立。众所周知,广义相对论试图处理无穷平面重力的扰动,一向困难重重。我只能建议你把我的评述交给他们重新考虑。另一做法是原文照登,但这必定引来大量讨论重力领域的作品。」

罗柏森同时设法接近英费尔德;两人一起讨论并发现错误。英费尔德把两人的对话告诉爱因斯坦,大师表示同意,并在法兰克林研究院送来的校稿上做重大修正。罗柏森利用英费尔德,以较不正面对抗的方式纠正爱因斯坦的错误。

物理评论现任总编辑布鲁密去年公开日志档案,也确认罗柏森身分,但事隔六十九年,当事人无一在世。

【2005/10/16 联合报】 @ http://ud...om

http://www.udn.com/2005/10/16/NE...2954939.shtml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5-10-16 18:00 |
andy01230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只要有能力和丰富的知识以及发现爱因斯坦的错误 应该都能纠正这位伟大科学家的错误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0-20 12:26 |
vmax997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只要大胆加上小心求证.有能力和丰富的知识以及发现错误 应该都能纠正这位伟大科学家的理论及修正观念.给大家一个真实的理论.不过先感谢大大分享此文章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0-21 19:04 |
6khn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听说爱因斯坦学的不是物理相关本科系(是工艺系的),不过却有如此的表现,真的是神人阿(如有错请指正^^)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0-21 23:03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340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