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0647 个阅读者
 
<< 上页  1   2  >>(共 2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happyday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曾有过这样经验,不过是跟货车,当时也是回转,但是一辆货车有看见我但仍然加速,于是赚上我的左前页板,但经裁决后居然判我错,令我非常不爽的是因为对方在有在警界够力的亲人,因此居然对方都无须赔偿,我刚整修就花到我六万多,真是给她ooxx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0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8-16 14:55 |
㊣可乐﹋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你先双黄线回转..
他才撞上了..
你会先错在先..!!
过失伤害..跑不掉!!
至于谁陪谁..
可能就要很桥了!!
送交通裁决..
免不了红单飞阿飞..
但是在解决不了的时候..
花点钱买点教训吧!!
不管有没有人..
行车真的违规不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8-21 03:38 |
tclbenson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位大哥,送交裁决好,那位白目的妈妈是要钱啦
而你大不了只是一张罚单900元加上道德而已,
逆向本来就不对,路又不是它家的,它当我们守法的
都是笨蛋是不是,大哥我支持你!
加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8-26 13:53 |
car700628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私下和解就好了...送鉴定的话两方都有错...不是37就是64......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5-09-02 02:04 |
LeoFish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创作大师奖
头衔:李李颐    李李颐  
总版主
级别: 总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67 鲜花 x75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在加拿大, 如果是考驾照, 不管是之前请教练教, 或是最后到了考路试都是在大马路上. 而如果有考生在考试时逆向行驶马上不及格, 逆向行驶不管是对路考考生或是已经有驾照的驾驶来说都是非常严重的过失. 一个逆向行驶的驾驶除了罚单外, 都可能被列入危险驾驶甚至吊销驾照.

不过这类情况最好有目击者能说明一下机车骑士是如何驾驶, 是一路逆向, 突然逆向, 或是蛇行驶过分隔线... 这些差异会影响到责任比重.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4 楼] From:美国/加拿大 | Posted:2005-09-02 02:47 |
vinceming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10 鲜花 x21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LeoFish 于 2005-09-02 02:47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在加拿大, 如果是考驾照, 不管是之前请教练教, 或是最后到了考路试都是在大马路上. 而如果有考生在考试时逆向行驶马上不及格, 逆向行驶不管是对路考考生或是已经有驾照的驾驶来说都是非常严重的过失. 一个逆向行驶的驾驶除了罚单外, 都可能被列入危险驾驶甚至吊销驾照.

不过这类情况最好有目击者能说明一下机车骑士是如何驾驶, 是一路逆向, 突然逆向, 或是蛇行驶过分隔线... 这些差异会影响到责任比重.



非常明白的见解谢谢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5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9-24 15:54 |
大卫M2N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就要怪这位骑士为什么没当场撞死~
死人比较好桥~
没死才难侨~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6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9-25 23:53 |

<< 上页  1   2  >>(共 2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4850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