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897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smaleaf128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讨论] <问题>减肥怎么那么慢阿??...请问方法
很多人说,少吃多动是基本的减肥方法不是吗?
可是我现在5:00起来去运动
下午又运动一次
我早餐都只喝一瓶低堂的豆浆
中餐吃菜汤或几片肉
晚餐也是差不多
跟之前三餐吃便当已经少超多了
这样一个礼拜左右
不过体重好像没甚么变
这样好奇怪喔
请问一下有减肥经验的人
怎样才有比较快的方法阿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5-07-13 12:12 |
dream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减肥没什么就是持之以恒的运动
一个礼拜应该看不出什么结果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日本 | Posted:2005-07-13 12:38 |
b22829388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晚餐可以的话尽量不要吃,如果一定要吃的话再6点前吃最好

少喝饮料,多喝水 但水份摄取太多也不好

每天至少一瓶养乐多or忧酪乳

早睡早起 能改善酸性体质

少坐多动

冷气少吹

睡前刷牙 睡起刷牙

肉类少吃 蔬果多摄取

别以为减肥不能吃五榖类 这样会使你排便不顺畅 但也别摄取过多 少量就好

蔬菜记得用川烫方式食用

早餐尽量吃得饱 午餐吃得少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7-13 12:48 |
taco1979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以下提供一个一个月就可以非常有效的减肥方法...不过相信有看到这篇的人一定都会说不建议使用本方法,因为对身体伤害应该不小。

通常来说,减肥应该要慢慢进行,短时间内要看的出效果实在是不太可能的事情,不过,在我念高中的时候有位同学的体重高达10X公斤,但是他有一天突然说要减肥,因为他的人缘一直都不错,当然也有人会损他,可是他凭着超强的毅力,每天的主餐几乎都是苹果+牛奶,他每天吃我看到都快帮他吐了,每天下午都去跑操场(跑多少我倒是忘记了),一个月下来,全部的人都吓到了,他居然这样瘦了2-30公斤,成了70多公斤的标准体重,后来我有记得问过他,他说:这种减肥法是从杂志上看来的,但是,很难过,很痛苦...每天跑步跑到几乎都快昏倒,所以真的真的,减肥要循序渐进,要不伤身体的瘦身才是最好的方法。

这边在提供自己的减肥方法,早餐吃的好这句话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上班上课早上的学习力跟活力都来自于早餐,所以早餐也别太吝啬你的胃,午餐吃到七分饱就好,晚餐可吃可不吃,切记,要减肥水一定要多喝,是开水喔,饮料都有糖份跟热量,少喝的好,每天3000CC的水分帮助身体代谢,吃饱别马上坐下,散散步帮助消化,下午四五点太阳小的时候去跑跑步,每天跑2-3000公尺我很难相信你会胖,对心肺功能以及减去全身的赘肉都有很不错的效果,作息正常也是对减肥的不二法,早睡早起跟晚睡晚起比起来,前者一定身体比较健康,减肥,还是慢慢来吧,共勉之(我也在减肥 表情 )。


人没有什么牺牲的话,就什么都得不到,为了得到什么东西,就需要付出同等的代价。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5-07-13 12:49 |
MEFFY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5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作息正常也很重要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1-02 22:04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4872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