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599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kurtyen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文章表情 关于狗狗的三篇故事
令人鼻酸的三篇文章!(人类好残忍)

要转贴喔~~

让所有不爱护动物的人

能感到惭愧

 

~~破碎狗脸~~

我们这附近有个菜市场,常有许多流浪狗在那边乞食。

有次一个卖菜的老太婆打电话来,很急的叫林医师赶快去救一只狗。

我们赶过去,看到一只罗威纳傻傻端坐着,血流满面,脸部已是血肉模糊,只剩一双惊吓过度的眼睛看着前方……

我们把它抱上车,它动也不动的就让我们抱。

老太婆跟到医院,又气又急的说「这只狗刚被人放生,因为偷吃猪肉摊的肉,被老板抓到,老板生气的抓住它的头,拿起刀子在它脸上划 x x 。」

我们把它脸上的血清干净后,果然看到都是 x x 型的刀痕。

医师帮它缝伤口,连麻醉针都没打。

它动也不动就这样给医师缝,缝到一半它就死了,失血过多。

我哭着说:「别缝了,它已经死了!」

医师说:「死了也要让它有一张完整的脸!」还是继续缝……

(人类好残忍啊!!)
------------------------------------------------------------------------------

~~忠犬恶主~~

以前我门家楼下有个男的养了一只狗,五、六岁了。

有一天他不想再养,便把它带到附近木栅山上放生。

三天后,狗回来了。

主人很生气,这次将它带到石门水库放了。

没想到一个月后,狗竟然找到路回家了!

它变得又脏又瘦,剩个皮包骨,脚底都磨破皮流着血,想是不停赶路,一心只想快快回家见主人吧!

邻居们都感动这狗很聪明,结果狗主人更生气,竟然把狗绑起来用纸箱包好拿去烧了,还说:「连桃园你都回得来,这下烧了你,看你怎么回来!」
(越看越想哭)
-------------------------------------------------------------------------------------------------------------------------

~~削足之刑~~

小时候,我家隔壁住着一个老兵,他养了一只十多岁的老狗,叫小黄,附近的小朋友都喜欢和它玩。

有一天我经过隔壁,看到小黄躺在地上抽搐着。

上前一看,它的四只脚掌已被剁掉!血流满地。

我赶快回去告诉妈妈,妈妈很生气的去骂那个老芋仔,说他没良心,没人性,对养了那么多年,那么忠心的狗,还下这样的毒手!

原来那老兵想反正这狗那么老也快死了,不如先把它宰掉。

因为狗肉要先放血再炖比较好吃,所以就把它脚给剁了,让它血慢慢流光!

我一辈子记得小黄的眼神,它哀求的看着主人,拼命挣扎想站起来,但是伤口一碰到地就痛得倒下。

它就一直看着主人,希望主人救它,目光未曾离开主人一眼。

那种临死还相信主人,哀求主人的眼神让我永远忘不了……。

 

到底什么才是人类所谓的人性与情感呢?对于这一些人,我看不出来……

但看完文章眼眶都湿了……

多少人只是因为小狗可爱,就选择养它……

可是有一天当它们不再可爱的时候,无情的人类会选择背叛他最忠实的朋友

可是,真的,真的有这种丝毫没有所谓〝人性〞的人存在!他们会对自己周遭的人类这样残忍吗?

不敢!他们只敢、也只能欺负背叛傻傻相信他们、没有威胁性的〝小〞动物

这种人,不配被称为〝万物之灵〞!!

将心比心,人类真的不要那么傲慢,相信因果还是会循环的吧!

我们也只能这么相信才能平衡愤恨之气,不是吗?
表情 表情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1-24 22:01 |
vivien0213 会员卡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音乐天才奖 社区建设奖 特殊贡献奖 贴图大师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头衔:时间转角 不再留意我存在..时间转角 不再留意我存在..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076 鲜花 x757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真的好可怜喔! 表情 人类真的蛮可恶的!狗狗那么可爱耶~怎么可以... 表情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5-01-25 19:1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3382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