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84 个阅读者
命理服务》 数位论命馆 | 免费排盘 | 星侨易学 | 五术书籍 | 线上论命 | 影音论命 | 八字命书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数 | 周公解梦 | fackbook 粉丝专页 |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hungrybb_hk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修行][分享] 要真忏悔,不要顾到面子难为情,那个没有用处,那还是要堕三途
要真忏悔,不要顾到面子难为情,那个没有用处,那还是要堕三途






佛门有一句话说,「回头是岸」。回头是什么?不要看别人,看自己。不要怪别人,要怪自己,我们自己才有救,自己才能得度。如果都以为自己没有错,错处都是别人,你这一生往生没指望了,你这一生肯定还是搞三途六道。念佛念得再好,只是跟阿弥陀佛结个缘,阿赖耶识里头落一个佛的种子,这个种子虽然是金刚种子永远不坏,可是李炳南老居士在《无量寿经》眉注上写得很好,「难免长劫轮回」,这是真的不是假的。所以我们一定要有高度的警觉心,这个法门不容易遇到。经上常讲「人身难得,佛法难闻」。开经偈我们天天念,「百千万劫难遭遇」,这都是真话了。我们这一次机会错过了,下一次再遇到,可能又是百千万劫。那这个百千万劫在三途六道里头轮回,那个苦可受足了。


所以我们想到这个地方,警觉心自然就现前、自然就能提起,彻底改过,真正回头。过去对不起三宝,谤佛、谤法、谤僧,干的是灭佛法,破和合僧,这个都是阿鼻地狱的罪业。只要我们现在一口气还在,这一口气还没有断,就能够忏悔,就能回头。要真忏悔,不要顾到面子难为情,那个没有用处,那还是要堕三途。过去我谤三宝,我怎么忏悔?回过头来我要赞叹三宝;过去我破和合僧,现在我要拥护和合僧,这叫真忏悔。不是在佛前面祷告祷告,我忏悔、我错了,在外面对人家一句话都不讲,这个没有用处的。所以忏悔,佛家讲的「发露忏悔」,坦白向大众宣布自己错了,从今以后我改过自新,这才算数。大众面前顾到面子,要面子不敢讲,佛菩萨、佛像面前嘀咕嘀咕,嘀咕半天没用处;修忏悔法的,不晓得怎么修法。必须把自己的过失说出来。


所以我们在前几个月,在报纸上看到罗马教皇,教宗,对全世界的人忏悔,说天主教徒,全世界的天主教徒,在过去一千年当中,做了许许多多的错事,特别是歧视其他宗教。他说出来了,希望底下这个一千年当中改过自新,要向其他各个宗教学习。这个了不起!我们中国古人常讲: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所以我们在《观经》里面看到阿阇世王造五逆十恶之罪,他在临终的时候真忏悔,真正改过,他念佛往生上品中生。我们读到这个经文都非常惊讶。这就是我们中国人常讲的:浪子回头金不换,他是个坏孩子,但是他今天真的知道改过,真的回头了,那是个真好人。


古时候在印度,天亲菩萨早年学小乘,毁谤大乘。以后接受他哥哥的教诲,觉悟了,向佛忏悔,拿着刀准备割舌头,他哥哥止住他:「你割舌头干什么?」「我错了,说了好多坏话,毁谤大乘。」他哥哥说:「你过去用舌头毁谤大乘,你今天何不用舌头去赞叹大乘?」他一下就明白了,所以造五百部论赞叹大乘,这叫真忏悔,行动表现。


我们看近代的蕅益大师、印光大师,年轻的时候读儒书,谤佛法。到以后明白了,觉悟了,忏悔回过头来,不但不谤佛法了,还剃头出家,弘扬佛法,这个才叫做真正忏悔。我们做错了事情,过去陷害别人,现在真正明白了,回过头来了,我要如何来补偿受我害的人?我要怎样去帮助他?这才叫真忏悔。没有行动,都是属于假的。没有行动表现,换句话说,还没有觉悟,还没有回头,说得再好听也没用处。纵然是发心出来讲经说法,心目当中还歧视别人,想积点功德赎罪,赎不了的,你的罪业太重了。诸佛菩萨大慈大悲真正救度你,你自己要觉悟,你要真回头。《无量寿经》的道理,决定要放在心上;《无量寿经》上字字句句的教诲,决定要落实在生活上。要把它做到,这叫做真忏悔。天天念,你就念上一万遍,你心里头对一切人还有恨的意思,对一切事还有不如意的念头,你没有回头,你没有忏悔,你该怎么堕落,还是怎么堕落。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没有资料 | Posted:2024-08-08 19:35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8577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