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666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latee9510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整形美容][原創] 「微整の專門」鄧立忠醫師玻尿酸搭配肉毒桿菌複合療程 小資女也能輕鬆變女神
轉貼自 原創

小日刀口本身五官就很美,但身為youtuber的他因為常常上鏡頭做些表情,導致動態紋路非常的明顯。以下為眼周和鼻部的動態紋

(圖片轉自小日刀口的部落格)
「微整の專門」鄧立忠醫師說明,動態紋路的產生主要因為做表情,但如果長期忽略動態紋路,久而久之動態紋路就會變成讓人難纏的「靜態紋路」因此建議患者可以儘早解決,而動態紋路最大的殺手就是肉毒桿菌。

打完肉毒桿菌後

(圖片轉自小日刀口的部落格)
動態紋路明顯地消除許多,「微整の專門」鄧立忠醫師建議,眼周和鼻子周圍的肌肉較少,因此動態紋路無法完全地用肉毒桿菌去消除,最好的解決方式還是少做擠眉弄眼的表情,以減少紋路的產生。

再來是玻尿酸的填補
「微整の專門」鄧立忠醫師發現,小日刀口因為臉型較小,加上下巴短,導致臉型有點小小的不完美,因此再評估時建議下巴補點玻尿酸,鼻樑的部分也有點凹陷,所以就一起做個玻尿酸填補。

(圖片轉自小日刀口的部落格)

經過一段時間的修復,小日刀口的五官的立體度變得更加明顯,成功的變成女神,「微整の專門」鄧立忠醫師提醒,雖然說肉毒桿菌和玻尿酸都是微整療程,但因為施打的位置還有劑量仍會影響療程的成效,因此建議消費者在尋找診所時務必選擇醫生經驗豐富,環境良好的診所進行,避免遇到感染或是療程成效不佳的問題。

(圖片轉自小日刀口的部落格)
提醒:本文案例內容為個人親身體驗分享,案例圖文僅代表該當事人治療成效,任何療程皆有其醫療風險,僅供讀者了解相關醫療知識與療程進行所需相關衛生教育,並非每個人皆適合,請您親自與醫師當面進行評估診斷後再決定進行療程與否。

肉毒桿菌療程介紹:
肉毒桿菌素,是由一種稱為肉毒桿菌的細菌產生,經過人工培養並萃取提煉得到的高純化蛋白質。治療方式直接把藥注射到治療部位,阻斷神經肌肉間的聯繫,藉由放鬆肌肉以達到消除皺紋,或是讓局部肌肉因長時間不能收縮而逐漸萎縮,達到治療國字臉、小腿肌等肌肉肥大的問題。

肉毒桿菌術後注意事項:
1. 注射肉毒桿菌後4小時內不可以平躺、按摩及治療部位激烈運動,以避免肉毒桿菌擴散而造成副作用。
2. 肉毒桿除皺約3天開始作用,平均1週後皺紋變會有明顯的改善,肉毒桿菌瘦臉因針對的肌肉較大,需要3-4週才可以見到肉毒桿菌治療的效果。
3. 進行肉毒桿菌瘦臉的患者,術後應盡量減少食用口香糖、檳榔、牛肉乾等硬食,以良好維持肉毒桿菌的效果。
4. 而進行肉毒桿菌瘦臉的患者,在術後兩週應減少穿高跟鞋、久站等激烈的腿部運動,才能良好維持肉毒桿菌的效果。

玻尿酸療程介紹:
玻尿酸可做為暫時性的皮下填充劑。目前國內核准上市的玻尿酸注射劑可分為細菌發酵製成的玻尿酸及動物性玻尿酸,依據不同產品規格,可針對臉部肌膚紋路、皺紋及皺褶做修飾,此外亦可運用於豐唇及臉部輪廓的修飾。
此外玻尿酸也是強力保溼劑,因此皮膚乾巴巴的話,將玻尿酸直接打入皮膚,可以讓皮膚保水度更佳,觸感更水嫩,化妝也更服貼。

玻尿酸術後注意事項:
1. 玻尿酸注射後前三天注射區域會有微紅、搔癢及有異物感,並有柔軟的觸感,這些皆為正常現象,也會有少數人再注射玻尿酸術後會有瘀青的狀況,約5天就會自行緩解。
2. 一週內避免按摩玻尿酸注射區域,此階段可輕柔的卸妝、洗臉及塗抹保養品
3. 一週內避免讓玻尿酸注射區暴露在極熱(三溫暖、溫群、日光浴)或極冷(游泳)的地方。
4. 加強玻尿酸注射區域的保濕,特別是一週內,可延長玻尿酸的效果。


【心得感想】

肉毒桿菌療程介紹:
肉毒桿菌素,是由一種稱為肉毒桿菌的細菌產生,經過人工培養並萃取提煉得到的高純化蛋白質。治療方式直接把藥注射到治療部位,阻斷神經肌肉間的聯繫,藉由放鬆肌肉以達到消除皺紋,或是讓局部肌肉因長時間不能收縮而逐漸萎縮,達到治療國字臉、小腿肌等肌肉肥大的問題。
玻尿酸療程介紹:
玻尿酸可做為暫時性的皮下填充劑。目前國內核准上市的玻尿酸注射劑可分為細菌發酵製成的玻尿酸及動物性玻尿酸,依據不同產品規格,可針對臉部肌 膚紋路、皺紋及皺褶做修飾,此外亦可運用於豐唇及臉部輪廓的修飾。
此外玻尿酸也是強力保溼劑,因此皮膚乾巴巴的話,將玻尿酸直接打入皮膚,可以讓皮膚保水度更佳,觸感更水嫩,化妝也更服貼。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7-04-11 16:14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5581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