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576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lutunhsiang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工作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它的目的 只是赚钱!!!!
工作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它的目的 只是赚钱!

记得以前有位同事离职前多拉了几个人走,以为会对公司的业务造成影响,
经我观察的结果做了结论:
完全没有影响,缺人找人,顶多资深员工辛苦点,
对公司来说,「所有员工在职时都很重要,离职后都不重要」,
没有一个员工是非留不可的,这似乎就是职场常态。


近20年以来,我长时间在美台两地以理财专家的立埸谈理财,
帮助客户及社会大众做好理财。
我常强调做好理财的目的是钱尽其用,
让钱发挥最大的效用,一个相关的重要原则就是凡事讲究划算。
我觉得以这样的现实观点来看工作,和我倡议的『回到蛮荒』观点倒是有相通的地方,那就是不做徒劳无功的事,或没有成果的事。

蛮荒的动物都能秉持这样的原则工作。所以依现实的原则看工作,
现代人工作的目的应该只是为了能赚钱,除此以外无他。

以下是探讨这类观点的专家所提供的一些工作原则,不妨做为参考:

原则1:工作真的只是一份工作
不要期待工作与生活能兼顾,事实上也没几个人能将工作与生活成功的整合起来,工作并不是生活,我们工作是为了要过生活,或保有自己所喜欢的生活。
想想看,你一天或一个礼拜能? 钗h少时间和家人相处,或和亲朋好友去做一些你喜欢做的事,就可以知道要兼顾工作与生活是不可能的。工作只是工作,目的是为了赚钱。


原则2:不要害怕换工作
工作既是为了赚钱,只要可能赚更多钱,或做起来更愉快、更有满足戚,何妨就换工作?而且,以这样的原则换工作,收入当然会越换越多,跳槽可能也会变得稀松平常。
只要每次工作时都全力以赴,有称职的表现,对雇主和业界都能交代,应该随时可以找到下一个工作的机会。


原则3:一鸟在手胜过十鸟在林
很多公司都声称他们有优渥的福利制度,包括退休金计划。可是不断有事实告诉我们,越来越多的人在届满退休之前就失去工作了。
所以争取眼前的福利可能更实际,比较值得期待,例如包括健康医疗保障在内的团体保险、托婴照顾、亲职休假、绩效奖金的分发,增加加班费或年终奖金等等。


原则4:谋生本事不厌其多
新世纪的工作与收入可能会变得不稳定,产业的兴衰或轮替也会变得快速无比,在同一家企业内辛苦一辈子可能会以失业收场。
所以横向拓展各方面的技能,会比纵向的在企业的组织内向上攀爬追求位高权重还要实际。
其实现在已有不少企业也『学会』了一些聪明的技巧,对授予好听的高阶职位并不吝惜,可以让你拥有耀眼的头衔,但对薪资增加并没有多大帮助。与其追求这种虚名,不如让自己能具备十八般武艺可以多方面赚钱,随时跳槽


原则5:做好份内工作就回家去
再提醒你,工作只是工作,公司少了你一个人的工作,照样可以运转下去。
踏实的学习你的工作所该具备的技能,努力做好你的工作,但不要奢望你可以凭一己之力多为公司创造多少业绩或产能。
不要因此耗掉你大量的私人时间,让自己从生活中抽离出来。
记住,做好自己份内的工作,然后回家去。
(mantou_曾过过"公私不分"的日子,一天24小时除了睡觉时间是"私生活",完全给了工作,超同意这一点,现在我可是分的很清楚,生活的更有品质。)


原则6:远离办公室政治
你工作的目的是为赚取合理的收入,而不是追求虚名与权位,所以不用在心思在办公室政治上。
当红炸子鸡可能因改朝换代而去职走路,被冰冻的失志衰老也可能咸鱼翻身。
与其耗费时间介入这些无实际意义的办公室斗争,不如多花时间在自己的家。


原则7:赚钱与责任不一定要扯上关系
工作既是为了赚钱,只要工作成果公司满意,愿意付钱,你已经尽到了工作的责任。至于影响面更大更深远的伟大擘画以及相关的重责大任,没有必要由我们来肩负任。记住,从现在开始,工作的本身只具有经济层面的意义。


原则8:工作有价,市场定高低
工作是为获取金钱报酬,该拿多少钱,应该按工作成果值为少钱来论断,要记得和NBA的自由球员一样,你的价值是根据市场对你拥有的技能及工作成果的评断,而不是公司的预算和依资历叙薪。

请记得只以经济层面的意义看待工作,除了金钱以外的其他收获,
都可以从生活中获得,"工作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它的目的只是赚钱!"


以上来自:http://lovecucubala.pixnet.net/blog/post/13445897-%E5%B7%A5%E4%BD%9C%E5%8F%AA%E6%98%AF%E7%94%9F%E6%B4%BB%E7%9A%84%E4%B8%80%E9%83%A8%E5%88%86%EF%BC%8C%E5%AE%83%E7%9A%84%E7%9B%AE%E7%9A%84-%E5%8F%AA%E6%98%AF%E8%B3%BA%E9%8C%A2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5-11-20 20:1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2637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