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4257 个阅读者
 
<< 上页  4   5   6   7  >>(共 7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心白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1 鲜花 x27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3.选「觉得自己被欺骗」的朋友痛恨被抹黑的你,只要被误解就会激怒:这类型的人个性身处非常光明坦荡,只要被抹黑委屈一定要说出真相,不管怎样他一定会站出来说一个清楚明白。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0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9-03-22 21:49 |
judy_897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不错的心理测验。

表情谢谢分享哩。

兜虾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13 15:30 |
庞娃嬿儿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3.选「觉得自己被欺骗」的朋友痛恨被抹黑的你,只要被误解就会激怒:这类型的人个性身处非常光明坦荡,只要被抹黑委屈一定要说出真相,不管怎样他一定会站出来说一个清楚明白。

蛮准的耶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2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9-12-14 05:00 |
puk1117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37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选「算了,总比是异性好」的朋友不想惹事的你看的很开,不会轻易被人激怒:这类型的人已经学会退一步海阔天空,再加上他们个性蛮内敛的,以前经历过很多事情,他觉得很多事情看的开、看的远一点,并没有这么严重。

有点准,不过倒是没有经历许多事情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3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10-03-29 03:04 |
qweqqq33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0 鲜花 x33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4.选「算了,总比是异性好」的朋友不想惹事的你看的很开,不会轻易被人激怒:这类型的人已经学会退一步海阔天空,再加上他们个性蛮内敛的,以前经历过很多事情,他觉得很多事情看的开、看的远一点,并没有这么严重。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4 楼] From:香港网上行 | Posted:2010-06-28 01:21 |
alleneki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4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3.选「觉得自己被欺骗」的朋友痛恨被抹黑的你,只要被误解就会激怒:这类型的人个性身处非常光明坦荡,只要被抹黑委屈一定要说出真相,不管怎样他一定会站出来说一个清楚明白。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5 楼] From:台湾凯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0-31 17:17 |
ke4q1k2mw3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帐号封锁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4.选「算了,总比是异性好」的朋友不想惹事的你看的很开,不会轻易被人激怒:这类型的人已经学会退一步海阔天空,再加上他们个性蛮内敛的,以前经历过很多事情,他觉得很多事情看的开、看的远一点,并没有这么严重。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6 楼] From:APNIC | Posted:2011-11-05 08:28 |

<< 上页  4   5   6   7  >>(共 7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988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