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9580 個閱讀者
 
<< 上頁  1   2   3   4  下頁 >>(共 4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medea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1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acclaim於2008-03-26 16:50發表的 :
我想請問
"永久停考"是規定在哪幾條
我一直都找不到呢
感謝 表情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7條第一項
汽車駕駛人,曾依第二十七條第二項、第二十九條之二第五項、第三十五
條第一項、第三項後段、第四項後段、第三十七條第二項、第五十四條、
第六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六十二條第四項後段規定吊銷駕駛
執照者,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

整理如下;(以下〝吊銷駕照〞皆為終身不可考領)
1.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橋樑、隧道或輪渡,汽車駕駛人逃避繳費,致收費人員受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2.汽車裝載貨物超過核定之總重量、總聯結重量者,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汽車裝載貨物超過所行駛橋樑規定之載重限制者,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3.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二、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
  (A)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B)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並於吊扣期間再有第一項情形者,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C)拒絕接受測試檢定者,且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4.計程車駕駛人,在執業期中,犯故意殺人、搶劫、搶奪、強盜、恐嚇取財、擄人勒贖或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二十九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七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懲治走私條例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各罪之一,經第一審法院判決有罪或依檢肅流氓條例裁定交付感訓處分後,吊扣其執業登記證。其經法院判處罪刑或交付感訓處分確定者,廢止其執業登記,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5.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一、利用汽車犯罪,經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
二、抗拒執行交通勤務之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人員之稽查,因而引起傷害或死亡。

6.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若駕駛人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若有引用錯誤煩請指正告知,謝謝^^)


[ 此文章被medea在2008-03-26 20:33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0 樓] From:臺灣索尼So-net網 | Posted:2008-03-26 20:02 |
jog0425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8 鮮花 x6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大大對筆記的用心~~我感覺得出來!!願意分享出來~~你得到的比我們更多喔@@感恩


改變自己,面對自己的問題!!
一個人的態度會決定一個人的未來!!
失敗是把鑰匙,開啟美好的將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3-30 21:09 |
InfinityZ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推推極品
好ㄚ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2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8-03-31 00:02 |
ju3111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感謝大大分享
一起加油吧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3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8-03-31 12:35 |
米薩瓦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好用心的整理 大大真棒
這樣好記又好背 感謝大大唷


哇哩累!!哇哩累!!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4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4-01 17:44 |
mini730616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0 鮮花 x1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表情 表情 超感謝滴啦~粉不錯呢~~謝謝歐~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5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4-04 20:42 |
kiggy245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不錯的資料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6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8-04-08 00:15 |
wanru163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謝謝分享喔...祝考試順利...謝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7 樓] From:東森 Cable | Posted:2008-04-09 13:49 |
rede520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表情 謝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8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4-09 19:51 |
zzoo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謝謝分享!!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9 樓] From:臺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8-04-10 16:29 |

<< 上頁  1   2   3   4  下頁 >>(共 4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672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