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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vin0938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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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sean5431于2006-07-21 14:47发表的 :
记得上学期开周会时
学校有请一个交通队的小队长来演讲
它有跟我们说
" 新 "修正过的法规
转弯车一定要让直行车先行

没错啦~~大家都说的很有道理~不过你想想...如果转弯车没抢着要转弯是不是啥么事都没发生啦~
所以我还是赞成"直行车优先"一票,事实法规也是如此啦~~不对吗?


贴图。回文。赚雅币~!
重复就删文吧,别客气....我不会在意的...>_<
喜欢就送花吧....才是王道唷~!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0 楼] From:台湾亚太线上 | Posted:2006-08-07 22:14 |
jamik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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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Gavin0938于2006-08-7 22:14发表的 :


没错啦~~大家都说的很有道理~不过你想想...如果转弯车没抢着要转弯是不是啥么事都没发生啦~
所以我还是赞成"直行车优先"一票,事实法规也是如此啦~~不对吗?
直行车先行
我很赞成的
谢谢大大支持喔 表情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8-08 22:34 |
jamik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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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豪仔于2006-08-7 22:03发表的 :
正常来讲
转弯车辆本来就要让直行车辆先行
因为转弯时通常都是减速状态
没道理要直行车辆在速度较快情况下减速让你通过先
除非在有号志或人员指挥下 转弯车辆才有先行的道理
.......
嗯嗯
说得很正确喔
感谢说明喔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8-08 22:35 |
jamik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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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i1012347于2006-08-7 20:43发表的 :

砂石车...
辗到一半搞不好还只感觉撞到一颗小石头
砂石车就是这么不在意路上的路况
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悲剧再发生
所以要小心阿
别跟砂石车太近喔 表情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8-08 2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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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tbvo于2006-08-7 20:59发表的 :
你只要是转弯的车子就应该礼让直行的车子...
转弯就是要慢就是要让嘛...

换个立场想想..如果是你直行..有待转车或是路边的车
冷不防冲出来,或是抢的出来..丝毫不礼让...直行车的你
.......
嗯嗯
没错
自己感觉不对的
如果自己也这样做
别人也会很讨厌的
互相礼让喔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8-08 2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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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jamikan于2006-07-22 19:05发表的 :

骑慢点是正确的骑车方式
骑快一点
我不反对
但是到路口巷子口
.......
对阿
现在要照像前面也会有牌子提示
让被照到的人没理由反驳 哈哈
看到有提示要测速照相的牌子也要记得减速阿XD


吞食天地2
kof 10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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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2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8-08 2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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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我(直行车)
B=对方(转弯车)

我拿自己的例子 来当教材好了....   数年时 当天A方骑车在四线道上,准备返家!!(我是直行车)
然后经过一个单行道时,B方要从对向车道要逆向进入单行道......然后发生的事情 当然可想而知啦.....撞的乱七八糟!!!我自己本身没什么大伤 脸部缝了数十针,但是B方,就没那么幸运了....因为安全帽扣子没扣好....所以撞击那一瞬间,帽子飞走了,B方头部直接撞到马路,所以造成B方蜘蛛膜损伤,前前后后开了数十次刀,现在已经部分记忆丧失,四肢无力,毫无工作能力了。

==以上是案发经过==
p.s当时未满18
然后A方当然是以过失伤害提起公诉移送地方法院,经过好几次的开庭,A方在事前做过很多的功课,
就咬住 道路交道安全规则的 转弯车应礼让直行车,这条法令早在台湾交通法行之有年了,只是近几年
台湾人越来越强调自己的路权,所以我每次开庭,我都要强调这一句,不管对方在怎么强调我未满18岁
,都没有用,因为法官根本不管你有没有驾照,她是看你只有上路了,你就有自己的路权,所以经历了半年多的审理,我被判无罪。对方上诉到高等法院,一样也被驳回。

不是我门不愿意跟她们和解,只是她们讲的数字640万,不是一般家庭可以负担的起的,所以就只好走上官司的一路。

这里我是想讲的,发生任何一个纠纷自己对的要据理力争,如果非必要走到法律程序,不要过分相信律师的话,自己当事人也要做功课,台湾常讲 情、理、法 但是如果真的走道司法程序  就是 法、理、情了。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8-09 1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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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deepstory于2006-08-9 16:29发表的 :
A=我(直行车)
B=对方(转弯车)

我拿自己的例子 来当教材好了....   数年时 当天A方骑车在四线道上,准备返家!!(我是直行车)
然后经过一个单行道时,B方要从对向车道要逆向进入单行道......然后发生的事情 当然可想而知啦.....撞的乱七八糟!!!我自己本身没什么大伤 脸部缝了数十针,但是B方,就没那么幸运了....因为安全帽扣子没扣好....所以撞击那一瞬间,帽子飞走了,B方头部直接撞到马路,所以造成B方蜘蛛膜损伤,前前后后开了数十次刀,现在已经部分记忆丧失,四肢无力,毫无工作能力了。
.......
直行车就是要据理力争
不然会吃亏的
谢谢大大经验分享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8-09 2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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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deepstory于2006-08-9 16:29发表的 :
A=我(直行车)
B=对方(转弯车)

我拿自己的例子 来当教材好了....   数年时 当天A方骑车在四线道上,准备返家!!(我是直行车)
然后经过一个单行道时,B方要从对向车道要逆向进入单行道......然后发生的事情 当然可想而知啦.....撞的乱七八糟!!!我自己本身没什么大伤 脸部缝了数十针,但是B方,就没那么幸运了....因为安全帽扣子没扣好....所以撞击那一瞬间,帽子飞走了,B方头部直接撞到马路,所以造成B方蜘蛛膜损伤,前前后后开了数十次刀,现在已经部分记忆丧失,四肢无力,毫无工作能力了。
.......

恭喜你赢了这场官司喔~你里面还有一个重要关键"对方逆向",所以啊很多时候..就是有些人不遵守规则才会害人又害己啊~~只能说他应得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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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28 楼] From:台湾亚太线上 | Posted:2006-08-11 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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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Gavin0938于2006-08-11 01:15发表的 :


恭喜你赢了这场官司喔~你里面还有一个重要关键"对方逆向",所以啊很多时候..就是有些人不遵守规则才会害人又害己啊~~只能说他应得的惩罚
逆向行使
这是很危险的开车方式
这是绝对不可以做的开车方式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9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8-13 2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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