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0572 個閱讀者
 
<< 上頁  1   2   3   4   5   6  下頁 >>(共 6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艾莉絲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3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1.選「嗨!哈囉」的朋友墜入愛河【速度蠻快】要相處三天以上。你需要一點時間暖身,兩人感覺對了,你才會慢慢愛上對方:
這類型的人覺得兩個人剛開始相處還是會有一些生澀和不好意思,因此覺得暖身時期是非常重要的,大概三天左右,會慢慢觀察對方的背景、談吐是不是自己喜歡的人,然後再決定對方是當朋友還是當情人。


哇~嚇死人的準耶...當然要好好的觀察對方阿,萬一他是不良份子怎麼辦 表情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 (by chjo2001kimo)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0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8-16 00:03 |
!~小琳琳~!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1.選「嗨!哈囉」的朋友墜入愛河【速度蠻快】要相處三天以上。你需要一點時間暖身,兩人感覺對了,你才會慢慢愛上對方:
這類型的人覺得兩個人剛開始相處還是會有一些生澀和不好意思,因此覺得暖身時期是非常重要的,大概三天左右,會慢慢觀察對方的背景、談吐是不是自己喜歡的人,然後再決定對方是當朋友還是當情人。

對喔.....準喔......我迪卻這樣.........


@1917@開學19天囉~明天有舉辦烤肉耶~!兩天平時考~差1分就最高囉>"<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8-23 22:05 |
smallyu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1.選「嗨!哈囉」的朋友墜入愛河【速度蠻快】要相處三天以上。你需要一點時間暖身,兩人感覺對了,你才會慢慢愛上對方:
這類型的人覺得兩個人剛開始相處還是會有一些生澀和不好意思,因此覺得暖身時期是非常重要的,大概三天左右,會慢慢觀察對方的背景、談吐是不是自己喜歡的人,然後再決定對方是當朋友還是當情人。

應該是這養子的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8-24 19:00 |
DEAR小安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6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1.選「嗨!哈囉」的朋友墜入愛河【速度蠻快】要相處三天以上。你需要一點時間暖身,兩人感覺對了,你才會慢慢愛上對方:
這類型的人覺得兩個人剛開始相處還是會有一些生澀和不好意思,因此覺得暖身時期是非常重要的,大概三天左右,會慢慢觀察對方的背景、談吐是不是自己喜歡的人,然後再決定對方是當朋友還是當情人。

對就是這樣


好帖子記得要送花花唷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8-24 19:09 |
kobe08857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1.選「嗨!哈囉」的朋友墜入愛河【速度蠻快】要相處三天以上。你需要一點時間暖身,兩人感覺對了,你才會慢慢愛上對方:
這類型的人覺得兩個人剛開始相處還是會有一些生澀和不好意思,因此覺得暖身時期是非常重要的,大概三天左右,會慢慢觀察對方的背景、談吐是不是自己喜歡的人,然後再決定對方是當朋友還是當情人。


呵呵....只要努力就會成功咩
有情人終成眷屬低~哈哈!!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8-24 19:39 |
Wanny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1.選「嗨!哈囉」的朋友墜入愛河【速度蠻快】要相處三天以上。你需要一點時間暖身,兩人感覺對了,你才會慢慢愛上對方:
這類型的人覺得兩個人剛開始相處還是會有一些生澀和不好意思,因此覺得暖身時期是非常重要的,大概三天左右,會慢慢觀察對方的背景、談吐是不是自己喜歡的人,然後再決定對方是當朋友還是當情人。

哈哈哈!還蠻準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5 樓]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5-08-24 22:47 |
tonyhsu010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1.選「嗨!哈囉」的朋友墜入愛河【速度蠻快】要相處三天以上。你需要一點時間暖身,兩人感覺對了,你才會慢慢愛上對方:
這類型的人覺得兩個人剛開始相處還是會有一些生澀和不好意思,因此覺得暖身時期是非常重要的,大概三天左右,會慢慢觀察對方的背景、談吐是不是自己喜歡的人,然後再決定對方是當朋友還是當情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6 樓] From:台灣台灣索尼 | Posted:2005-09-03 11:51 |
Ivon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個人商品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驗證會員
級別: 榮譽會員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鮮花 x1423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1.選「嗨!哈囉」的朋友墜入愛河【速度蠻快】要相處三天以上。你需要一點時間暖身,兩人感覺對了,你才會慢慢愛上對方:
這類型的人覺得兩個人剛開始相處還是會有一些生澀和不好意思,因此覺得暖身時期是非常重要的,大概三天左右,會慢慢觀察對方的背景、談吐是不是自己喜歡的人,然後再決定對方是當朋友還是當情人。

很準耶
因為我都會先觀察對方啦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7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0-08 20:07 |
搖滾不減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1.選「嗨!哈囉」的朋友墜入愛河【速度蠻快】要相處三天以上。你需要一點時間暖身,兩人感覺對了,你才會慢慢愛上對方:
這類型的人覺得兩個人剛開始相處還是會有一些生澀和不好意思,因此覺得暖身時期是非常重要的,大概三天左右,會慢慢觀察對方的背景、談吐是不是自己喜歡的人,然後再決定對方是當朋友還是當情人。
選了1可是覺得自己比較像2耶 表情


哇來也~一起瘋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8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0-08 22:33 |
rei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36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1.選「嗨!哈囉」的朋友墜入愛河【速度蠻快】要相處三天以上。你需要一點時間暖身,兩人感覺對了,你才會慢慢愛上對方:
這類型的人覺得兩個人剛開始相處還是會有一些生澀和不好意思,因此覺得暖身時期是非常重要的,大概三天左右,會慢慢觀察對方的背景、談吐是不是自己喜歡的人,然後再決定對方是當朋友還是當情人。
=============================================================
看來我這人還挺會接近我不認識的人的咩= =!

說不定可以成為新一代的把妹高手喔@@


人生要是跟等巴士一樣...
  你願意搭哪一種車?
爆滿?髒車?舊車?新車?空車?還是...走路?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9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0-09 11:15 |

<< 上頁  1   2   3   4   5   6  下頁 >>(共 6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340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