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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士全书-欲海回狂-法戒录(22)






    财色名食睡,此五根没一条好断,但修行就是得要慢慢断,才有实际之功效。以下为《安士全书》中的〈欲海回狂〉篇,希望大家多看看,逐渐修正自己!以下取自网路,每天花点小时间看,慢慢改变观念、强化信心,真正断恶吧!亦请多加流通,广结善缘!(本系列文章经菩萨开示后流通)

文章总连节目录:http://mouniassn.pixnet.net/blog/category/list/3163381

 

池州舟子(池州人述)

康熙癸卯。池州大水。有人驾舟。救一少女。将污之。女仍入水。遇树得生。逾年女嫁他村。合卺之明日。女见其舅。即前逼己之人。大恨。泣告送嫁者。遂自缢死。后女家与之构讼。其事始闻于人。

白话翻译如下:


★池州舟子(池州人述)
清朝康熙癸卯年(1663),池州发大水。有人驾着船救起一名少女,想奸污她,这位女子只好又跳入水中,遇到一棵树才得以生还。一年后,这位女子嫁到另一个村子,成婚的第二天,发现她的公公正是当年想强奸自己的人,心中十分悲愤,哭着告诉送嫁的人,就上吊死了。

[按]后来女子的娘家与婆家打官司,这件事才被人知道。


●劝医士(共二则皆法)
淫欲关头。他人破之难。医家破之易。何则。人想病时。欲心自淡。今则所见无非病人。其易一也。人惟不知卫生。所以斫丧。今则精于调摄。其易二也。男女之体。本是革囊。满盛恶露。只因薄皮所覆。瞒尽天下英雄。今既识得病源。不啻洞见肺腑。其易三也。勉之哉。

白话翻译如下:

★劝医士
淫欲冲动的念头,别人难以克除,医生却很容易打消。为什么呢?人们想到生病的时候,欲念自然变淡,而医生每天所见的都是病人,这是其一。别人因为不懂得养生,所以才纵欲伤身,而医生却精通调摄保养之道,这是其二。男女的身体本来是一个皮囊,里面装的都是屎尿脓血,只因为被一层皮肤包着所以瞒尽天下英雄,而医生看病首先要找到病源,无异于洞见人体的五脏六腑,这是其三。好自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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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士全书-欲海回狂-法戒录(23)






    财色名食睡,此五根没一条好断,但修行就是得要慢慢断,才有实际之功效。以下为《安士全书》中的〈欲海回狂〉篇,希望大家多看看,逐渐修正自己!以下取自网路,每天花点小时间看,慢慢改变观念、强化信心,真正断恶吧!亦请多加流通,广结善缘!(本系列文章经菩萨开示后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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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从志(文昌宝训)

    宋嘉佑闲。黄靖国为仪州判官。被摄至冥。主者曰。汝官仪州。曾知一美事乎。取簿示之乃医者聂从志于某年月日。在华亭杨宅行医。拒奔妇李氏。上帝敕其延寿三纪。三世登科。其后一一皆验。禁止邪淫。鬼神便称美事。则反此者可知矣。

白话翻译如下:


★聂从志 (《文昌宝训》)
    宋朝嘉佑年间 ( 1056~1063 ),黄靖国在仪州担任判官,有次被带到冥间。 冥间的官员问他:「你在仪州作官,当地发生了一件美事你知道吗? 」拿出一个记录簿给他看。 原来是医生聂从志,在某年某月某日,到华亭的杨家行医,拒绝与姓李的女子发生私情。

上帝下令给他增加三十六年的寿命,让他三世子孙都能考取功名。 后来都一一应验。

[按]制止邪淫,鬼神便称为美事。若行为与此相反,其后果也可想而知。


●陈医师(感应篇广疏)
余干陈某。尝医活一贫士。士感之。一日暮宿其家。值士他往。妻欲出陪。陈止之。妇曰。姑意也。陈曰。不可。妇低回良久。陈连曰。不可。不可。后几不自持。遂取笔书曰。不可二字甚难。天明辞去。后陈之子应试。试官欲弃其文。忽闻连呼不可。细阅之。决意欲去。遂大声曰。不可二字甚难。不得已。强录之。及谒见。乃知其故。其子几不中式。皆从乃父几不自持来。

白话翻译如下:

★陈医师 (《感应篇广疏》)
余干的陈医师,曾经救活一个家境贫寒的读书人,这个读书人很感激他。 有一天傍晚,陈医师到这家借宿,恰好读书人出门了,读书人的妻子想来陪他过夜,陈医师予以拒绝。

她说:「这是我婆婆的意思。 」陈医师说:「不可。」妇人停留很久不愿离去。 陈医师连说:「不可不可。」后来几乎不能自持,就拿出笔写道:「不可二字甚难。 」天亮后陈医师告辞离去。

后来他的儿子参加科举考试,考官想放弃他的文章,忽然听到有声音连说「不可」。 就又仔细读了一遍,决定不予录取。 那个声音就大声说:「不可二字甚难。」不得已,考官勉强录取了他。

等到放榜后,陈医师的儿子前来拜见考官,才知道其中的原因。

[按]陈医师的儿子几乎没有考中,也是因为他父亲几乎不能自持的缘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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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士全书-欲海回狂-法戒录(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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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商农工贾(共六则皆戒附豪仆)

商农工贾。当自念曰。吾等或靠经营。或靠手艺。披星戴月。冒暑冲寒。不过欲少积锱铢耳。人有妻女。我亦有妻女。人有姊妹。我亦有姊妹。他人若起恶念。我必切齿衔仇。我若稍有邪心。彼亦摩牙抱恨。现见某某为奸淫事。疾病死亡。官非破败。甚至鬻女卖男。弃家荡产。只为一念之差。以致如此。吾今早自觉悟。便当断此邪心。见女之老者。当作母想。长者。当作姊想。少者。当作妹想。幼者。当作女想。不谈闺阃之事。不看淫邪之书。兼之步步积阴功。时时行方便。则福寿自然日增。子孙自然荣茂。世闲便宜。孰过于此。

白话翻译如下:


★劝商农工贾(附豪仆,共六则,皆戒)
  身为商人、农民、工匠、店主,应当想到:我们靠着每天的经营,或是自己的手艺,披星戴月,不避寒暑,不过为了挣点钱而已。他人有妻女,我也有妻女。他人有姐妹,我也有姐妹。他人若起恶念,我必切齿怨愤。我若稍有邪心,别人也会咬牙痛恨。亲眼目睹有人犯下奸淫恶行,或是因病身亡,或被官府追查,家庭破败,甚至卖儿卖女,倾家荡产。只因一念之差,以致如此下场。我当尽早醒悟,断除此种邪心。见到妇女时,年老的想成自己的母亲,年长的想成自己的姐姐,年少的想成自己的妹妹,年幼的想成自己的女儿。不谈闺房之事,不看淫邪之书。并且要步步积阴功,时时行方便。这样自己的福寿自然天天增长,子孙自然兴旺发达。世间上的便宜事,再也没有比这更大的了!


●木商某(戒淫汇说)

嘉靖末。宜兴节妇陈氏。有姿色。一木商见之。百端诱饵。知不可犯。乃夜掷木其家。闻官以盗。又贿胥吏窘辱。以冀其从。妇日夜祷玄坛。一夕梦神曰。已命黑虎矣。未几。木客入山。有黑虎跃出。越数人而食之。此等恶人。投畀豺虎。固不足惜。独惜其白发高堂。红颜少妇在千乡万里外。哭望天涯。骸榇俱无着耳。客居之士。所当痛心而镂骨矣。 

白话翻译如下:

★木商某(《戒淫汇说》)
  明朝嘉靖(1522~1566)末年,宜兴有一个贞节的寡妇陈氏,相貌美丽。一个木材商人见了,多方引诱,都被她严辞拒绝。这个商人就在晚上把木材扔到她家院子里,然后到官府诬告她偷盗,又贿赂差役欺辱她,想以此迫使她屈从。陈氏日夜向画像中身骑黑虎的玄坛元帅赵公明祷告,一天梦到神说:「我已经命令黑虎去惩罚他。」没过几天,木材商人进山时,有一只黑虎跳出,越过几个人把他给吃了。

  [按]这种恶人被老虎吃掉,固然是罪有应得。只可惜他家中年老的父母、年轻的妻子,在万里之外失声悲哭,望断天涯,却连尸首也见不到。客居他乡的游子,应该对此感到痛心,时刻牢记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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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士全书-欲海回狂-法戒录(25)






    财色名食睡,此五根没一条好断,但修行就是得要慢慢断,才有实际之功效。以下为《安士全书》中的〈欲海回狂〉篇,希望大家多看看,逐渐修正自己!以下取自网路,每天花点小时间看,慢慢改变观念、强化信心,真正断恶吧!亦请多加流通,广结善缘!(本系列文章经菩萨开示后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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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勤政(感应篇图说)

滁阳王勤政。与一妇通。有偕奔之约。而虞其夫追及。未几。夫为妇所制而死。王骇。奔江山县。自谓可脱。饥投食店。业店者供二人食。王问故。曰。顷有被发人随汝。非二人乎。王知为怨鬼。诣郡自首。而伏辜焉。怨鬼既随。不能自主。其自首也。怨鬼有以使之也。

白话翻译如下:

★王勤政(《感应篇图说》)
  滁阳有一个人叫王勤政,和一个妇女私通,两人约好一起私奔,又担心会被她丈夫发现。不久,这个妇女害死了她丈夫。王勤政很害怕,就跑到江山县,以为可以逃脱了。饿了就到一家饭馆吃饭,店里的人给他准备了两份食物。王勤政感到很奇怪,就向店里的人询问。店里的人说:「刚才有一个披着头发的人跟着你,不是两个人吗?」王勤政知道是死去的怨鬼,就到郡里自首,认罪伏法了。

  [按]既然有怨鬼跟随,自己就没有办法做主。王勤政前去自首,分明是受到怨鬼的驱使。


●麻村二人(不可不可录)
麻村甲乙二人。居止不远。甲恋一孀妇。其妻怀恨。乙使己妻挑之。遂通焉。积久。乙妻亦恨。一夕甲在孀妇家。渴而趋归。至门首。忽闻乙与妻语。大怒。还至孀妇家。取斧而往。道经乙门。欲先淫其妻以报焉。乙妻亦怨夫之不归也。姑从甲意。时乙在甲家。度甲将归。私欲杀之。持斧立自门首。闻门内男子声。急叩门。甲持斧跃出。乙持斧砍入。暗中大叫。邻里执炬来劝。乙见奸夫即甲也。大惊。问甲曰。汝何处得斧。甲曰。本欲断奸夫头。因污汝妻。姑饶汝命。乙曰。吾何曾奸汝妻。甲指其斧曰。此非我厨下缺柄斧乎。乙语塞。众皆曰。此天报也。哗然而散。淫人妻女。妻女人淫。与庆封之易内何异。

白话翻译如下:
★ 麻村二人(《不可不可录》)
  麻村有甲乙二人,两家住得不远。甲迷恋上一个寡妇,他的妻子对他非常怨恨。乙让自己的妻子去挑唆,乘机与她私通。时间一长,乙的妻子也非常不满。一天晚上,甲在寡妇家渴了,急着回家喝水,到了家门口,忽然听到乙和自己妻子说话的声音,心中大怒,就到寡妇家拿了一把斧子,准备把二人砍死。经过乙家门前时,想先奸淫乙的妻子来报复。乙的妻子怨恨丈夫不回家,也就顺从了甲,与他苟合。当时乙在甲家,估计甲快要回来了,就想杀了甲,长期占有他的妻子,拿了一把斧子守在门前。忽然听到自己家中有男人的声音,急忙回家敲门。甲拿着斧子跃出,乙拿着斧子砍入,双方在夜色里大声叫喊。邻居们拿着火把,前来劝阻。乙看见奸夫是甲,非常吃惊,问甲说:「你从哪里拿的斧子?」甲说:「我本想砍断你这个奸夫的头,但因为我也污辱了你的妻子,姑且饶了你的性命。」乙说:「我什么时候奸淫过你的妻子?」甲指着乙拿的斧子说:「这不就是我家厨房里那把缺柄的斧子吗?」乙一时说不出话来。大家都说:「这是上天的报应啊!」一哄而散。

  [按]奸淫别人的妻女,自己的妻女也被别人奸淫。这与《左传》中记载的庆封与他人互换妻妾,有什么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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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士全书-欲海回狂-法戒录(26)






    财色名食睡,此五根没一条好断,但修行就是得要慢慢断,才有实际之功效。以下为《安士全书》中的〈欲海回狂〉篇,希望大家多看看,逐渐修正自己!以下取自网路,每天花点小时间看,慢慢改变观念、强化信心,真正断恶吧!亦请多加流通,广结善缘!(本系列文章经菩萨开示后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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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阿己(目击其审单)
康熙己酉。昆山戈阿己。淫一邱氏妇。时往焉。一日曰。我杀汝夫。何如。妇怒。止之。其夕竟操刀往。妻不觉。乘暗挥刃。适邱如厕。误伤其女。邱闻之官。戈戮于市。奸人之妻。反恶其夫。只此一念。天网难逃。

白话翻译如下:
★ 戈阿己(目击其审单)

  康熙己酉年(1669),昆山有一个人叫戈阿己,与一个姓邱的人的妻子私通,两人时常相会。一天戈阿己对她说:「我干脆把你丈夫杀了,你觉得怎么样?」女人听了很生气,阻止他这么干。但当天晚上,戈阿己就拿着刀到邱氏家中,他的妻子也没有察觉。戈阿己趁着天黑用刀砍去,恰好姓邱的人上厕所去了,结果误伤了他的女儿。姓邱的人就告到官府,最后戈阿己被斩首示众。

  [按]奸污别人的妻子,又要杀掉她的丈夫。起了这样的恶念,必然难逃上天的惩罚。


●南京工某(余成童时亲闻)
康熙辛亥冬。南京有工某。僦居昆山。通于卖面之妻。夫觉之。迁避一村。未几。工亦迁至。一夕夫自外归。潜闻私语。密自开门。取面刀暗中斫之。正中其脑。连被捆榻下。夫以为死。叩邻取火。火至并杀其妻。而奸夫已失所在矣。明日有人报曰。某处荻苇中有死人。血流遍体。但裹一湿棉被。冰结如胶。视之即工某也。相距里许。隔一大河。盖裹被渡河。冰水入脑而死者。临白刃。至痛也。渡冰河。至寒也。暴尸骸。至羞也。别妻子。至惨也。而皆于淫念致之。所以楞严经云。菩萨见欲。如避火坑。

白话翻译如下:

★南京工某(余成童时亲闻)
  康熙辛亥年(1671)冬天,有一个南京来的工匠租住在昆山,与一个卖面人的妻子私通。她丈夫发觉后,就把家搬到另外一个村子。没过多久,这个工匠也搬到那里。一天晚上,卖面人从外面回来,听到工匠和自己妻子说话的声音,就悄悄把门打开,在黑暗中用切面的刀向工匠砍去,正好砍中他的头部,把他连着被子捆在一起扔在床下。卖面人以为工匠已经死了,就去敲开邻居家的门,取火照明,回来后把他的妻子也一并杀掉,可是那个工匠却不见了。第二天有人向官府报告说:「某处芦苇中有一个死人,血流遍体,没有衣服,只裹着一条湿棉被,冻在了一起。」派人前去察看,正是那个工匠。死的地方与村庄相距一里多远,中间隔着一条大河,看来是裹着棉被渡河时,冰水涌入受伤的头部而致死。

  [按]被利刃砍中,极为疼痛。夜渡冰河,极为寒冷。尸骸赤裸,极为羞耻。诀别妻子儿女,极为悲惨。这都是由一念淫心所招致。所以《楞严经》说:「菩萨见欲,如避火坑。」


●张甫(万人目击)
太仓张甫。素有淫掠之行。良家妇女。亦闲遭其污。后投郡城显宦家。势益横。康熙壬戌秋。被害者罗其恶事。控于军门。当事鞫得其实。拷掠备至。枷示阊门。限其绝命而后释。余阊门目睹后。适梓人进此板书样。故并刊之。

白话翻译如下:
★张甫(万人目击)
  太仓的张甫,平时就有奸淫抢劫的恶行,良家妇女有时也被他奸污。后来他投靠了郡城一个高官家,更加横行霸道。康熙壬戌年(1682)秋天,受害者列出他做过的恶事,向提督控告他。官府经过审讯,查获犯罪事实,将其严刑拷打,带着枷锁在阊门示众,下令直到死了以后才把他放开。

  [按]我在阊门亲眼目睹了这件事,回来后正好刻板工人拿来这块板的书样,所以便将此事一并刊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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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士全书-欲海回狂-法戒录(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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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亲狎妓童者(共二则皆戒)
妓女之流毒。甚矣哉。竭人精气。耗人货财。离人夫妇。朴者亲之而淫荡。智者恋之而昏迷。迎新送旧。藏垢纳污。此亦天下之至秽者也。而俗士甘之。奇已。至于龙阳。尤属多事。幸得为男矣。无可被污矣。乃于无可污之处。而必求其污之之道。岂非自寻烦恼耶。不知何人作俑。其习至今存也。洁白之士。宜并戒之。

白话翻译如下:
★劝亲狎妓童者 ( 共二则,皆戒 )

妓女对社会造成的毒害真是太大了!使人精气枯竭,家财损耗,夫妻离异。朴实的人与之亲近就会变得淫荡,聪明的人对之爱恋就会变得痴迷。妓女迎新送旧,藏污纳垢,可以说是天下最污浊的了。可是世俗之人却乐此不疲,真是太奇怪了!至于那些同性恋者宠爱男色,就更是多此一举。有幸生为男人,不会被人所污,却在本来不会受污的地方,非要想方设法被人所污,岂不是自寻烦恼?不知是谁开的先例,以至今天还有这样的恶习。洁身自爱的君子,应一并戒除。


●赵刘二子(都中竞传)
宛平民赵林。与刘方远。饮妓家。妓之旧好王宗义至。刘殴之。立毙。闻于官。刘嘱妓诬供赵杀。赵抵死。一日刘方宴客。客忽揪其发。作赵声骂曰。尔实杀人。嫁祸于我。我已诉阴司。摄汝辈矣。未几。刘与娼俱死。杨邦父足不涉茶房酒肆。一日被友诱入妓馆。遂至焚衣自责。较之赵刘。优劣何如。

白话翻译如下:
★赵刘二子 ( 都中竞传 )
宛平人赵林,有一天陪同刘方远在一个妓女家饮酒。 这个妓女过去的相好王宗义也来了,刘方远与他斗殴,将王宗义打死。官府知道后,刘方远就让这个妓女说是赵林杀的,结果赵林却被处死。

一天,刘方远正在宴请宾客,客人忽然揪住他的头发,用赵林的口音骂道:「人是你杀的,竟然嫁祸于我。 我已经在阴间把你告了,阎王马上就会来抓你们! 」不久,刘方远和这个妓女都死了。

[按]北宋抗金忠臣杨邦乂,从不涉足茶馆酒楼。 一天被朋友骗到妓院,他就把穿的衣服烧了以责备自己。与赵林、刘方远相比,真有天渊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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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士全书-欲海回狂-法戒录(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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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崇义(友人目击)
    康熙辛亥。山西永宁州银匠张崇义。比一顽童武根耳子。寝食与俱。一日张醉。先就枕。根耳子见铺内有物。竟拉杀张。窃之而逃。时适五鼓。逃出东门。门尚未启。次早获之。拟斩立决。俊童在家。每彰闺丑。张生之变。犹属意外耳。

白话翻译如下:
★张崇义 ( 友人目击 )

    康熙辛亥年(1671),山西永宁州的银匠张崇义,和一个叫武根耳子的娈童搞同性恋,吃睡都在一起。

一天,张崇义喝醉先睡了,根耳子看见铺子里有值钱的物品,就把张崇义打死,偷了东西逃走。当时正值五更,他逃到东门,城门还没开。早晨将其抓获,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按]家中有俊美的男童,往往与家里的女眷酿成丑闻。 张崇义被娈童杀死,只是属于意外事变。


●劝悔过(共三则各兼法戒)
邪淫之事。世人犯者甚多。虽一时不见恶报。然冥冥之中。有默消其福者。有阴夺其算者。有削去其科名者。有死于蛇虎。刀兵。官非水旱者。更有自身暂脱。而报于子孙。今世未偿。而酬于来世者。譬如密罗之雀。处处无逃。亦如漏器之鱼。渐渐就死。今人举足动步。皆临暗厕深坑。恬不知畏。一旦业报到来。手忙乱。如落汤螃蟹。嗟何及哉。普劝世人。早自觉知。生大恐怖。发大羞惭。起大勇猛。于佛菩萨前。一一忏悔。则罪从心起。还从心灭。积德既久。自可挽回。若欲超出三界。又当发菩萨誓愿。愿未来世。度尽一切众生。所有淫业罪报。尽行救拔。使彼莲华化生。不由胎狱。则不惟恶业消除。抑且获福无量。故涅槃经云。譬如华。虽有千斤。终不能敌真金一两。如恒河中。投一升盐。水无咸味。屠刀放下。还同不坏之身。水底回头。便立菩提之岸。火急进步。时不待人。若智若愚。皆当自勉。

白话翻译如下:
★劝悔过 (共三则,各兼法戒 )
    邪淫的过失,世人犯过的很多,虽然一时没受到恶报,但在冥冥之中,有被削夺了福报,有被缩短了寿命,有被削去功名,有死于毒蛇、猛兽、战争、刑罚、水旱。

    还有的自己暂时逃脱,但子孙后代受到报应。有的今世没有偿还,便在来世酬报。就像落进罗网的鸟雀无处可逃,又像漏器中的鱼儿渐渐临死。

今天人们举足动步之间都在暗厕深坑的边缘,却安然处之,不知畏惧。 一旦业报到来,又手忙脚乱,如同落汤的螃蟹,然而此时后悔叹息又有什么用呢!

奉劝世人早日醒悟,生起大恐怖,萌发大羞惭,发起大勇猛,在佛菩萨前,一一忏悔。须知罪从心起,还从心灭,积德日久,自然可以挽回。

若想超出三界,永脱轮回,就应发菩提心,立誓在未来世度尽一切众生,将他们因淫欲罪业所受的恶报全部予以救拔,使其往生净土,莲花化生,不再投生母胎。

这样不仅消除自己的罪业,还会获得无量福德。所以《涅槃经》说:「譬如氎花,虽有千斤,终不能敌真金一两。如恒河中,投一升盐,水无咸味。」放下屠刀,便会得到与佛一样的不坏之身。

苦海回头,就能登上无上菩提的彼岸。 努力精进,时不待人。 若智若愚,都应自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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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士全书-欲海回狂-法戒录(29)






    财色名食睡,此五根没一条好断,但修行就是得要慢慢断,才有实际之功效。以下为《安士全书》中的〈欲海回狂〉篇,希望大家多看看,逐渐修正自己!以下取自网路,每天花点小时间看,慢慢改变观念、强化信心,真正断恶吧!亦请多加流通,广结善缘!(本系列文章经菩萨开示后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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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焘(迪吉录)
明洪焘。文忠公次子也。一日如厕。被亡仆拉至阴府。见一贵人中坐。绯衣绿衣者。左右侍立。洪以前程为问。绿衣者出一册于袖中。其字如蚊。己名下不能尽阅。后注云。合参知政事。以某日污室女某。降秘阁修撰。转运副使。洪悚然泪下。绿衣者曰。但力行善事。犹可挽回。既苏。已死三日。遂勇于为善。后公以秘撰两浙漕召。甚恐。竟无恙。以上寿终。官至端明殿学士。最易犯者。莫如媵婢。岂知折福乃尔哉。慎之慎之。

白话翻译如下:
★洪焘 (《迪吉录》)

    明朝的洪焘,是文忠公的次子。 一天上厕所时,被死去的仆人拉到阴府,看见一位官员坐在中间,左右站着绯衣和绿衣的侍者。

洪焘问起自己的前程,绿衣侍者从衣袖中拿出一本手册,上面的字很小,自己的名下的内容看不全,最后一行写着:「本应担任参知政事,但因为在某日奸污了家中的婢女,降为秘阁修撰、转运副使。 」洪焘呆呆地流下眼泪。

绿衣侍者说:「只要你努力行善,事情还是可以有所挽回。」洪焘苏醒时,已经死了三天,从此就力行善事。后来他果然被委任秘阁修撰、两浙漕运,心中非常担心,但也没发生什么事。后来他年享高寿,一直做到端明殿学士。

[按]最容易侵犯的,就是家中的婢女,谁知竟也如此折福。慎之慎之!


田某(不可不可录)
明季田某。丰姿俊雅。妇人往往奔之。田心知其非而不能戒。读书于南山寺。见神人白日告之曰。汝有大福。因花柳多情。削去殆尽。若自今改过。犹不失为进士御史。田急猛省忏悔。其爵果如神言。解脱要门云。若忏悔淫业。须观女根。如毒蛇口。其罪自灭。犯淫戒者。不可不知。

白话翻译如下:
田某 (《不可不可录》)
明朝末年有个姓田的人,仪容俊雅,女人常主动与他发生私情。他虽然知道这样做不对,却还是不能戒除。一次他住在南山寺读书时,白天见到一位神仙对他说:「你是个有大福的人,但因为男女私情,已经快被削尽了。若能从今以后痛改前非,还可以当上进士、御史。」田某忽然醒悟过来,痛自改悔,后来的官位果然和神仙说的一样。

[按]《解脱要门》上说:「若忏悔淫业,须观女根,如毒蛇口,其罪自灭。 」已经触犯淫戒的人,不可不知。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7 楼] From:没有资料 | Posted:2024-08-02 2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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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士全书-欲海回狂-法戒录(30)






    财色名食睡,此五根没一条好断,但修行就是得要慢慢断,才有实际之功效。以下为《安士全书》中的〈欲海回狂〉篇,希望大家多看看,逐渐修正自己!以下取自网路,每天花点小时间看,慢慢改变观念、强化信心,真正断恶吧!亦请多加流通,广结善缘!(本系列文章经菩萨开示后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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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梦原(知非集)
北直项梦原。原名德棻。梦己中辛卯乡科。以污两少婢削去。遂誓戒邪淫。力行善事。刻金刚经。岁施之。后梦至一所。见黄纸第八名为项姓。中一字模糊。下为原字。因易名梦原。壬子乡试。中二十九名。己未会试。中第二名。心甚疑之。及殿试。二甲第五。方悟合鼎甲之数。恰是第八。而榜纸实黄也。后官至副宪。戒淫善矣。并流通内典。善之善者也。奚但灭罪哉。

白话翻译如下:
★项梦原 (《知非集》)

北直的项梦原,原名项德棻。一次他梦见自己本应在癸卯年乡试中举,因奸污了两个婢女而被削去。于是他就立誓戒除邪淫,力行善事,并刻印《金刚经》每年赠送。

后来又梦见到了一个地方,看到黄纸上第八名姓项,中间一个字很模糊,第三个字为「原」,因此他改名为「梦原」。

九年后,他参加壬子年乡试,中了二十九名。又过了七年,参加己未年会试,他中了第二名。因为两次都与梦境不符,心里很是疑虑。等到殿试时,他是二甲的第五名,这才明白梦里的第八是怎么回事。

原来殿试一甲有三名,即状元、榜眼、探花,合称三鼎甲。他是二甲的第五,加上三鼎甲,正好是第八名,而且榜纸正是黄的。 后来他的官职做到副宪。

[按]能够立誓戒淫,非常正确。又能流通佛经,更是殊胜的善行。岂止能够灭罪,更能增长福德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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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士全书-欲海回狂-法戒录(31)






    财色名食睡,此五根没一条好断,但修行就是得要慢慢断,才有实际之功效。以下为《安士全书》中的〈欲海回狂〉篇,希望大家多看看,逐渐修正自己!以下取自网路,每天花点小时间看,慢慢改变观念、强化信心,真正断恶吧!亦请多加流通,广结善缘!(本系列文章经菩萨开示后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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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犯根本重罪者(共三则皆戒)
华严经云。邪淫之罪。能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妻不贞良。二者得不如意眷属。罪福报应经云。淫人妇女者。死入地狱。男抱铜柱。女卧铁床。从地狱出。常生下处。堕鸡鸭中。虽然。此犹泛言淫业也。若乃至亲尊长。僧尼净众。而有烝秽染污。则名根本重罪。死堕无闲地狱。屠割烧磨。无暂停息。此界坏时。寄生他界。他界复坏。更寄他方。具如经说。言之可畏。若世人不知。曾犯此罪。或虽无其事。而有其心。亦名为犯。须知此人三寸气断。必堕无闲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宜乘康健之时。于三宝前。苦切忏悔。誓度十方一切众生。使彼皆出三界。我然后方成正觉。则虽有定业。自然消除。昔阿阇世王。犯大逆罪。以忏悔恳切故。在地狱中。不过如世间牢狱五百日苦。足见忏悔功德。不可思议。倘然一日因循。难免长劫苦楚。


白话翻译如下:
★劝犯根本重罪者(共三则,皆戒)
《华严经》说:「犯下邪淫的罪业,能使众生堕入地狱、饿鬼、畜生三恶道中。 若从恶道出来再次转生为人,还会受到两种果报:一是自己的妻子不忠实,二是自己的亲属不如意。 」

《罪福报应经》说:「奸淫他人的妻女,死后将堕入地狱,男的抱着烧红的铜柱,女的卧在炽热的铁床上。从地狱出来以后,还要长期投生在卑贱的种群之中,成为鸡鸭等动物。 ”

这还只是就一般的淫业而言。如果是对至亲尊长,以及清净持戒的僧尼,犯有乱伦和玷污的恶行,则称为根本重罪,死后将直接堕入无间地狱,忍受屠割烧磨的酷刑,没有片刻停息。当原有的世界毁坏后,就要转到其他世界的地狱。这个世界若再毁坏,就又接着转到别的世界,继续在地狱中受罪。

佛经中对此有详细叙述,令人不寒而栗。若世人不知道果报的严重性,犯下了这种罪孽,或者虽然行为上没有发生,但心中已有恶念,这也同样是犯戒。

必须明白,这样的人一旦断气,必然堕入无间地狱,经历千万亿劫,依然不知何时候才能脱离。一定要趁身体健康的时候,在三宝前痛切忏悔,发誓普度十方一切众生,使他们都能出离三界,然后我再成佛。这样即使有必受报应的罪业,也会自然消除。从前阿阇世王曾犯下杀父的罪行,因为他恳切忏悔,所以在地狱中受的苦,不过像在世间牢狱中被监禁了五百天。

    (详见《菩萨本行经》)由此可见忏悔功德不可思议。 如果因循懈怠,就难免要在长劫之中备受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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