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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sgood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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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阿~有些事实认知上应该会有深浅的分辨才是,要是我觉得拿刀去桶我朋友
非要害的部位,我觉得应该不会造成死亡却造成我朋友的死亡,这样就有很大的争议,我有桶那个意思但我没有要致他于死地我只是跟他开玩笑的,这样可以说的通吗?连过失的刑责都没有吗???
就普遍认知上这样做大家都认为致死率是极高的,就像大部份对酒有常识者认为这样混酒喝,是很危险的举动,所谓危险就是出人命的可能性大为提升,如果在事后我辩称我不知道拿刀桶会造成他人的死亡,就像拿酒去灌人的心态一样
,其行为者是不是蓄意的全由行为者决定,朋友生前有没有什么纠纷死无对证
,法律也不能站在过失的立场来看吗?这样这种要造成非蓄意去掩饰蓄意的心理就很容易了。 这种心机也不是不可能在这种欢乐之地出现表情


伊拉克访问一位美军士兵对我的论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0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5-29 1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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