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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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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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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信..
犯法沒證據
卻要以法官來自由心證
命運全超控在法官手上
法律不就是要有證據才可判刑
所以根本不相信

如果法官看起來很討厭被告或原告
不就看他心情來判刑...
根本就不合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60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10-07 22:41 |
navy10w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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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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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的單就法律層面來講(並非指法官個人)~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不懂法律又沒錢請律師的話~~~~~~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61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10-17 14:52 |
cat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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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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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不能還你清白或正義的

刑法裡面說不罰
或是訴訟法說無罪判決等等

並沒有說你是清白的..只是無法可以處罰或是不足以處罰等等

法是死的
人是活的
法律本身沒有對錯
而是人在操控

因為道德無法規範
因為倫理未能憑藉
因為人性多變
因為真理難明

法律應映而生

法不全之故所以由人

信乎不信乎
信法不信人也


構成要件該當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62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8-11-28 15:55 |
星際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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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經歷的苦難和無奈
至今依然忘不了
法律 打死都不會去相信


知足常樂 既 萬事如意
心中有寬恕,而無怨恨 既是真善美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63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12-30 18:09 |
luciferydog 會員卡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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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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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應當被相信或被不相信,相信這件事有他可以跟不可以被作為客體的資格及界限,當然如果純粹在感情上去討論,那就會因時空背景不同有高低不同的感受,但是如果我們以比較客觀的方法來討論的話,法律自始就不該是相信或不相信的客體。

我要這樣說是因為要深究那些認為相信法律,法律就應該給其報酬的想法,其滋生出這樣想法的土壤到底是處在甚麼樣的環境下呢??

首先所有的人必須理解,目的與工具的不同,真實與表象的差異。在這裡說個故事:
有個人認為有天睡覺時有支蒼蠅從耳朵跑進他的體內,為此他吃不好睡不好,跑遍了大小醫院作了無數次的檢查,但是結果都一樣,醫生給他的回答都是:沒有,你身體內確定沒有蒼蠅!但是他不相信,每天他睡覺時耳朵裡明明就有蒼蠅翁翁的聲音,因此他吃不好也睡不好,深受其擾。直到某天他遇到一個醫生,那醫生聽完他述說的症狀後,便叫他躺在病床上,並告訴他基於他對該病的了解及檢查必須要給予手術來取出該蒼蠅,病人經過麻醉後,醫生立刻去廚房廁所想盡辦法費盡苦心抓到一支蒼蠅,然後放進瓶中。等到病人醒來醫生把該瓶拿給病人看,並囑咐他以後要注意居家衛生別讓蒼蠅再跑進去了,從此後該人吃得好睡得好。

這樣您明白了嗎,法律不是目的只是工具,其內容可以這樣也可以那樣,不是天然產品,是人為的,是人使用的諸多手段中的一種,沒有善與惡,只有正不正當、有不有效,所以他自始就不適合作為相信的客體,該當作為相信的客體是人格是真理,是能夠感動我們靈魂深處的聲音,並讓我們共鳴。

至於您認為相信後,該被相信者就該給予您報酬的想法可能也只會讓您自尋苦惱。

我不知道要怎麼勸您,因為我不能理解為甚麼您會認為我們人可以像神一樣,可以規範所有的人事物,人不是神,人所制定出來的法律更不可能萬能,不論是絕對萬能還是相對萬能。作為人我可以清楚的告訴您,即使我要規範我自己都很難,我會忍不住貪吃,明知道會變肥;我會忍不住想上哪個美女,即使知道勉強別人自由是不該的我還是會想,當然最後可能以看A片打XX告終(有錢的話可能會去性交易)。
所以我不知道要怎麼勸您,因為我也不是神,而且我也遭遇很多難堪的經歷,我只能勉強的給您一些可能有用也可能完全沒用的建議。
如果你真的認為立法很差,執法也不適當,那麼問題該出在我們人的身上,今天沒了法律,也會有其他維持基本秩序的工具出來運作,而且一樣的遭人詬病。如果您需要的話,我可以告訴您,台灣的法律真的很差,執法的公務員素質也很差,效果更差,如果這樣您會好過一點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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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300 (by 12191219) | 理由: 我想法跟你一樣,所以很想把這砍了,但我不能,提為置頂精華,但因回文無法送威望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64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1-12 03:24 |
late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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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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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相信法律
但法律真的很保障人民嗎
可信度就不一定了
因為
當更深了解認識法律後
就會發現
法律其實蠻多漏洞可鑽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65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1-21 01:29 |
shokoben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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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狗屁!有錢才能看到法律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66 樓] From:臺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9-01-24 08:45 |
smile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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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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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法律是為了維護社會秩序
但是法官的自由心證因人而異 Range太大
結果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好像是口號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67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1-25 06:26 |
kb19791109 手機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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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級別: 帳號封鎖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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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同老師所說:法亦有惡法,雖然這是一個依法行政的年代,但並非每一條法律都是合乎原則的。
陳治宇老師也說過:法律,在每種角度都有不一樣的解釋。例如集遊法,也許有人會認為這是「惡法」
但是也會有少部人認為,它是合於比例的。
個人認為,相不相信法律在其次,最主要的還是「你懂法律了沒?」,在現在這個環境裡,「懂法」似乎
是一個趨勢。也對~不了解法律,怎麼申請法官回避、怎麼申請釋憲、怎麼洗錢呢?
我是電機科系的,但是陰錯陽差的進入法律的世界,也許不如法律系的人,讀法如家常便飯,但對於法律
最好還是保持信賴才好,才可以監督政府及立法人員。


法律之核心在於:尊重
看輕別人,只會讓別人更看不起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68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1-25 11:09 |
terry41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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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事不能單方面獨斷,法律是很基本的建國方針,沒有法沒有國,法律保護懂法的人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69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1-27 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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