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acad1979 於 2010-05-31 10:21 發表的 : 難道"重大經濟罪犯".就不是犯罪嗎那現在在關的某個貪污總統是誰這種人如果還能住豪華監獄的話,很奇怪但和他比起來,現在的政府更差
下面是引用 wgby 於 2010-05-31 12:33 發表的 : 經濟犯沒可能判死刑的...就是刑罰過輕所以才會造成~大家都敢去黑
下面是引用 jayliu31 於 2010-02-02 13:20 發表的 : 殺人要償命殺動物吃動物的人要不要也償命?
下面是引用 飛楊 於 2010-03-12 13:58 發表的 : 支持废除死刑,没有人有权利剥夺他人的生命当犯罪份子剥夺了他人的生命权,我们再去剥夺罪犯的生命权?罪犯也是一人,不应该同时上演两个悲剧,但也不是意味这罪犯就不要承担责任既然罪犯剥夺了别人的生命权,那就剥夺他永远的自由权再说,有的地方废除了死刑犯罪比例还没有赞成死刑的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