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63782 个阅读者
 
<< 上页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下页 >>(共 19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balakugo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相信金钱 表情

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才是大爷...

不然民间怎会流传:法律是保护有钱人呢 表情

打一场官司下来,花个几年甚至10几年,所

花费的时间不在话下,更别提金钱了...市井

小民怎跟有钱人对抗呢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40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8-06-05 14:08 |
franny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相信法律
我更相信法律只保障懂法律的人
切身经验,每天看过无数例子!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41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8-06-12 00:22 |
h852158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法律之前人人自由 人人指的是有钱的人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人人指的是没有钱的人


守法者死,违法者富,玩法者贵,毁法者富且贵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4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6-16 22:43 |
nevaehbaby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其实我也真得不信. 司法太黑暗.

懂法律的人. 就大钻法律漏洞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4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8-06-17 20:41 |
r028902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06 鲜花 x80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不论在哪一方面,法律是人类维持社会秩序最后的手段,如果不能相信法律,那这个社会恐怕不再有正义可言。相信每个人遇到问题时都会先想到该问题是否有法律解决之途径。
很多人都说法律是用来保护坏人的,其实不然,法律所设计的方式是必须符合公平正义的,例如加设有人说你杀人,且仅凭一个证人的证词,你希望法官判你有罪或无罪,也就是说在未能证明其人确实犯罪之前,每个人都必须被认定为无罪,因此法律并不是保护坏人,而是必须明确能证明该人确实犯罪,否则应该罪疑惟轻,以免冤枉人。
至于法律的设计本来就有其不完备的地方,所以为了适应社会才必须一再修改。
其实大家对于法律都有所误解,因为法律包含太广,而影响人民最深者不是刑法或民法,而应该是行政法规,因为行政法规才是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举凡食衣住行,且行政法规时常变动,标准不一,因此对人民的影响也就越大。
小弟愚见!!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44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8-06-26 10:54 |
阿部荣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相信法律,更相信法律是保护懂法的人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4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8-07-05 22:39 |
hotwingking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1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相信法律与否定法律?

这真是个漫长的道路,就选项而言,几乎抱持了正面与反面两种极端的
选择,这跟法律谦抑思想的本质简直大相违背。

大部份时候,法律不获得人民的信任,其实原因就在于人民不了解法律
,于是被动的接受与吸收一些似是而非的知识与想法。

如果有大多数选择不相信法律,绝对是选择设计失误,美国曾经也有一
份对法律制度认同与不认同的调查,结果一般人民选择不认同法律制度
,但若以专业背景来看,会计师以及律师行业却较为认同法律制度。

咸认为是因为专门领域的人对法律制度较为熟悉的缘故。

光比较台湾的征信业与美国的征信业就完全不一样了。

美国征信业是专业的资讯搜集公司,专帮客户如银行或法律服务业者搜集
对手的信用或者公开资讯,以便在进行策略选择的时候能有正确的判断。

我们的征信业者竟然只剩抓猴这项重大使命?
其实情报的重要性就在于资讯的选择上,往往影响了重大决策的运作。征
信业者不求转型,也不注重形象,也难怪剩下抓猴功能上还能搏得一席之
地,也算是台湾奇迹啦。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46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8-07-18 13:56 |
夏弥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虽然说法律人不免有败类
但是我觉得法律只是工具
我深信每条法律在制定都是基于善意的情况(除了权威时期制订的恶法)
关键在于使用法律的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47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07-19 00:44 |
秦桑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05 鲜花 x12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表情

法律只有某些部份才优于人民

其他都是在保护懂法律的高官啦!


如果觉得〝秦〞分享的资料很棒
别忘记按一下【推荐】,让资料到『精华区』喔!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48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8-08-07 13:39 |
tank98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2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法律是给懂法律的人玩的,不懂法律的人只能让法律玩.除非你有钱请人帮你玩法律.



深受其害,有感而发......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49 楼] From:台湾固网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8-08-23 10:14 |

<< 上页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下页 >>(共 19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1495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