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582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la0423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民法)錯誤
請各位大大幫忙解惑:

題: 乙向甲購買噴墨印表機,甲誤取雷射印表機交付,問甲在法律上應如何主張始能取回交付錯誤之雷射印表機?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11-23 13:54 |
taipocat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此乃91年律師之考題…網路可找到相關解答 表情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行政院研考會 | Posted:2010-11-23 14:46 |
la0423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可否提供給我網址,我找不到勒...感恩!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11-23 16:54 |
xox789uouo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乙向甲購買噴墨印表機,甲誤取雷射印表機交付,問甲在法律上應如何主張始能取回交付錯誤之雷射印表機?

請問依照88條,甲可以主張撤銷嗎?
 
此題為物權行為的錯誤,不當得利請求權的發生,無民法88條之適用,甲得主張民法179不當得利請求權,要求乙返還雷射印表機。
 
88條第1項  意思表示之內容有錯誤,或表意人若知其事情即不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將其意思表示撤銷之。但以其錯誤或不知事情,非由表意人自己之過失者為限。
88條第1項但書規定動機錯誤原則上不得撤銷,動機錯誤是指意示表示緣由上的錯誤,即對其意思表示形成過程中重要的事實,認識不正確。例如誤認某地將升值而購買。

88條第2項  當事人之資格、或物之性質,若交易上認為重要者,其錯誤,視為意思表示內容之錯誤。
第2項其實就是第一項但書之例外,表意人得將其意思表示撤銷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行政院研考會 | Posted:2010-11-24 09:02 |
皇甫瓏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thanks 3F friend   ans, wonderful.............


yamasaki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3-15 14:10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777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