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註冊
忘記密碼
搜尋
贊助
贊助本站
數位公仔
紀念T恤
紀念馬克杯
廣告
刊登廣告
廣告價格
線上申請刊登
用雅幣刊登
免費刊登
目前客戶
簡訊
簡訊說明
購買金幣
發送簡訊
預約簡訊
發送記錄
好友通訊
罐頭簡訊
論命
數位論命舘
免費排盤工具
葫蘆墩 優生造命
葫蘆墩 八字命書
影音論命(葫蘆墩)
影音占卜(葫蘆墩)
購買金幣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數
周公解夢
星僑線上論命
娛樂
影 像 行 腳
數 位 造 型
數 位 畫 廊
心 情 日 記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羅斯方塊
四 川 省
猜 數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龍
許 願 池
萬 年 曆
經 期 計 算
體 重 測 量
音 樂 點 播
衛 星 地 圖
時間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論壇守則
會員等級
會員權限
語法教學
常見問題
最新活動
打工賺雅幣
首頁
新版首頁(全頁)
傳統首頁(全頁)
新版首頁(選單)
傳統首頁(選單)
MyChat 數位男女
命理風水
15
星僑五術軟體
4
葫蘆墩命理網
5
命理問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數
1
姓名學
手面相
易經占卜
1
風水研討
1
擇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無視論塔羅牌
10
修行&武術
1
中醫研討
五術哈啦
1
電腦資訊
13
硬體討論
5
超頻 & 開箱
3
數位生活
2
PDA 討論
手機討論區
軟體推薦
2
軟體討論
6
Apple 討論
1
Unix-like
網路&防毒
2
程式設計
網站架設
4
電腦教學資源
生活休閒
14
休閒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國考&法律
7
生活醫學
4
運動體育
1
單車討論
1
釣魚討論
6
旅遊討論
4
天文觀星
3
攝影分享
8
圖片分享
4
數位影視
2
笑話集錦
3
興趣嗜好
13
文學散文
7
繪圖藝術
1
布袋戲
3
動漫畫討論
3
美食天地
6
理財專區
心理測驗
1
汽、機車
3
寵物園地
模型&手工藝
4
花卉園藝
魔術方塊
獨輪車專區
電玩遊戲
13
遊戲歡樂包
4
CS討論
8
Steam
3
MineCraft
2
東方Project
英雄聯盟LOL
1
單機遊戲
2
WebGame
3
線上遊戲1
6
線上遊戲2
5
電視遊樂器
1
掌上型遊戲
2
模擬器遊戲
1
工商服務
6
虛擬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販售
二手拍賣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議區
1
站務專區
10
最新活動
活動成果
數位造型
心情日記
個人圖庫
新人報到練習
論壇問題建議
1
榮會及電子報討論
-最近版區-
-最近瀏覽-
»
生活休閒
休閒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國考&法律
生活醫學
運動體育
單車討論
釣魚討論
旅遊討論
天文觀星
攝影分享
圖片分享
數位影視
笑話集錦
»
國考&法律
法律討論
文苑計劃
資料分享
國考精華區
考取&現職甘苦談
解惑專區
»
解惑專區
»
[法緒]民法選擇題問題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987
個閱讀者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竹林中
級別:
路人甲
x1
x31
分享:
▼
x
0
[法緒]民法選擇題問題
請問前輩
1.甲將乙暫時寄放在其住處的畫作一幅,未經乙之同意,出賣給丙,甲、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x
1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10-04-18 17:45 |
ppgyt224
級別:
小人物
x0
x21
分享:
▲
▼
買賣契約是債權,
118條的無權處分是指物權(畫作所有權)效力須所有權人同意才生效力
不過契約是有效的
只是買受人如果拿不到畫可以提出債務不覆行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x
1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10-04-18 20:46 |
竹林中
級別:
路人甲
x1
x31
分享:
▲
▼
再次請問 那甲乙間是否出現另一種法律行為? 謝謝
x
0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10-04-19 10:32 |
kino
級別:
小人物
x0
x183
分享:
▲
▼
1.因為物權無因性,故債之發生原因與物權分離
2.依民法348條規定,物之出賣人,負交付其物於買受人,並使其取得該物所有權之義務,
易言之,買賣契約之成立,並不以當事人有處分權為必要,由判例中可為參見,且基於私法自治原則,
通說認為應儘量促成契約之成立,
3.是故,若題目問的是物權移轉的效力為何?依民法118條1項是效力未定
4.法律行為係指為發生一定法律效果之行為,甲乙間有寄託契約存在;民589,甲對乙有598之返還請求權,其餘依契類無物不侵檢視...不贅述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x
1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10-04-19 20:23 |
竹林中
級別:
路人甲
x1
x31
分享:
▲
謝謝您,我了解了。
x
0
[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10-04-20 16:52 |
MyChat 數位男女
»
解惑專區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123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